近日,河南郑州一则令人痛心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23岁男生与朋友打车游玩时,因坐在后排未系安全带,司机为紧急避让前方电动车而急刹车,致该男生头部猛烈撞向前排座椅,当场脊椎骨折、呼吸心跳暂停,最终确诊高位截瘫,需长期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近年来,随着安全意识的提高,前排驾乘人员一般都能自觉系好安全带,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的现象比较普遍。
安全带护全员,后排岂能例外?后排不系安全带的危害,远比想象中致命。有实验表明,当车辆以50km/h的速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发生碰撞或刹车时,车内的物体会产生相当于30至40倍自身重量的冲击力。这种力量不仅会让自身颅骨骨折、脊椎断裂,更会让后排乘客化身“移动凶器”,撞向前排时可能导致前排人员颈椎断裂、内脏破裂,使前排伤亡率成倍增加。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数据更具说服力:规范使用安全带可使致命交通事故中生还率提高60%,驾驶人、前排乘客、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时,死亡率分别会提高37.7倍、10.6倍和3.1倍。
悲剧频发根源在于多重认知错位。一是“安全区”误区,认为后排比前排更安全,却忘了惯性面前人人平等。二是“麻烦论”作祟,觉得系安全带束缚身体,嫌3秒钟的操作烦琐,却忽视了这是生命最后的防线。三是“违法无感”,多数人知道前排不系安全带会被罚,却不清楚后排不系同样违法,即便被查也多是小额罚款,难以形成震慑。这种 “小节无害”的麻痹思想,让法律规定沦为“稻草人”,让安全意识沉睡在侥幸之中。
事实上,法律早已给出明确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而这并未区分前后排。其第八十九条也明确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这些规定绝非纸上谈兵,而是用无数生命换来的底线准则。事故中,乘客因未系安全带扩大了损害结果,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过失相抵”原则,判定乘客自担少部分的民事损失,这正是法律对“侥幸者”的警示。
后排安全带,并非选择题!破除后排不系安全带的顽疾,还需下“猛药”、出“实招”。一方面,执法上应告别“选择性执法”,在高速路、景区路段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检查,对未系安全带的后排乘客“逢违必纠”,同时将司机提醒义务纳入考核,倒逼其主动督促。另一方面,宣传上要摒弃说教,不妨制作“3秒系绳vs 终身瘫痪”的对比短视频,在网约车、出租车屏幕滚动播放,让视觉冲击唤醒安全意识。此外,车企更需发力,将后排安全带插孔设计得更便捷,杜绝座套遮挡插孔的问题,同时推广后排未系安全带的声光报警功能,从硬件上筑牢防线。
安全带是“生命带”,更是“责任带”。它系住的不仅是个人的安危,更是家庭的幸福。安全带不是“前排专属”!别让“图方便”“存侥幸”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从上车的那一刻起,无论前排后排、路程远近,主动系好安全带,既是遵守法律的义务,更是敬畏生命的本能。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容不得任何侥幸。(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曹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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