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丨对家庭暴力“零容忍”,反家暴没有“旁观者”

2025年11月28日12:17

来源:大河网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反家暴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指引作用,彰显坚决保障妇女和儿童权益的决心,以及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家庭暴力的伤害和摧残,不仅是造成肉体上的创伤,更大更深的伤害是对人的尊严与人身安全的系统性摧残。对家庭暴力必须“零容忍”,反家暴没有“旁观者”。

从法律层面看,近年来对精神暴力、操控行为和同居关系中虐待的司法认定,标志着法律边界的必要拓展。把事实关系而非形式婚姻作为保护对象,体现了法治对现代家庭关系变化现实的回应。更重要的是,保护令、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需形成联动,保护令不是纸上“保护”,违规不执行应当有明确、可操作的后果;刑罚与赔偿既是对加害人的惩戒,也是对被害人重建生活的支持。

反家暴法律是基石,但法律并不能解决全部问题,反家暴还需要社会发力。家暴虽然发生于不同家庭,但对于每一个受害者而言,都是真切的身心伤害。受害者内心的伤痛需要真情抚慰,如此,才能慢慢弥合内心的伤痛。这就需要全社会伸出关爱之手,公安、司法、妇联、社区、学校和医疗等部门之间的联动尤其重要。对受害者而言,及时的心理援助、法律援助、紧急安置和经济支持,往往比单一的法律保护更能托起其脱离暴力后的生活。对施暴者而言,司法惩戒要伴随行为矫正与心理干预同步进行,避免施暴者走极端再犯的风险。

现实中,家庭暴力常在密闭空间发生,沉默与回避往往助长施暴者的恃强行径。当发生家暴时,最先获知消息的往往是左邻右舍,此时是袖手旁观?还是伸出援手?确实是一个难以决定的选择。因为,在我们潜意识里,别人家庭的事是私事,旁人不好过问,清官还难断家务事呢。也正因此,在获知甚至亲眼所见他人家庭发生家暴行为时,有些人也选择了沉默,做了一名“旁观者”。这样做显然不是正确的选择,家暴受害者在遭受家暴时最需要得到“外援”,即便不直接制止,向街道、妇联、派出所等部门反映,只是举手之劳的事情。我们每个人都不应对家暴沉默不语,相反,要主动做一个行动者,而不是冷漠的旁观者。

从现实可见,近年来,家暴的受害人群呈多样化,既有婚姻内的妇女,也有同居伴侣、老年人、男性受害者和儿童。这就要求对家庭暴力的服务与法律保护须做到无差别覆盖。特别要注重儿童保护和监护权的长远安排,避免家庭创伤对未成年人造成终身阴影。

从法治到共治,反家暴每个人都是防线。家暴能否得到有效遏制,关乎个体权益,家庭幸福,社会和谐。许多时候,我们往往不缺法律,也不缺制度,就是缺行动。每一次有效干预,既是对受害者的救助,也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守护。家暴不是“家务事”,反家暴人人有责。当发生家暴,法律、制度、社会、民众都能够一起行动起来,就能织牢一道严密的反家暴“防护网”,为家暴受害者撑起坚固的“庇护站”。(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孙维国)

责编:孙华峰   编辑:杜若森  审核 :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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