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桂林市平乐县委副书记陶捌旺同志在一次任前公示中,其出生日期由以往公示的“1975年9月生”变更为“1972年8月生”。这一关键信息的“回溯”,迅速引发公众对干部人事档案真实性与组织审核严肃性的广泛质疑。
公民的出生日期是法定身份信息,干部选拔任用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干部身份)更是核心依据。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禁在干部档案尤其是年龄、工龄等方面弄虚作假。因此,当一名干部的公示年龄在多次晋升后出现“逆生长”般的矛盾,这远非个人信息的简单纠错,而是直接叩问了干部管理制度的公信力底线。
疑云背后,拷问审核责任。年龄信息前后矛盾,其性质可能有二:或是因早期登记疏漏、档案转接错误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现予纠正;或是为谋取入学、入伍、任职等优势而进行的故意篡改。若属后者,则已触碰档案造假的红线。近年来,已有多名干部因“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长期隐瞒真实年龄”受到严肃查处,这警示档案真实是不可逾越的纪律高压线。
更值得深思的是,此类矛盾为何能“安然”跨越历次提拔的关键审核环节?从副处到正处,每一次任前公示与考察都理应包含严格的档案审核。此番矛盾直至最新公示才浮现于公众视野,且组织部门起初回应“暂不清楚”,这不禁令人追问:既定的“凡提必审”“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在实际操作中是否流于形式?审核的“防火墙”是否存在层层失守的风险?
根源在于,管理机制存在短板。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一度存在“重保管、轻审核”的倾向,历史遗留的信息错漏未能得到系统性清理。然而,随着干部管理日益规范化,特别是信息化手段的普及,为精准比对、及时发现矛盾提供了技术可能。此案暴露的,或许是制度执行力在基层的衰减。严密的政策设计,若缺乏不折不扣地执行和动真碰硬地监督,就容易在“操作层面”被软化、被架空。
治理之道,在于系统重塑。要杜绝此类损害组织信誉的事件,必须进行系统性整改。首先,必须压实责任,彻底查清个案。对于本次事件,相关部门需以权威原始材料为依据,迅速查明年龄变更的真实原因与合规性,并对历次审核疏漏进行责任倒查。若涉造假,当依纪严惩;若属纠错,也应公开说明,以释众疑。
其次,必须扎紧制度笼子,实现动态精准管理。应推动档案审核从“任前关键环节”向“日常动态管理”延伸。可借鉴一些地区的有效做法,如建立多部门联审机制,对干部“三龄两历”等信息进行穿透式核查;或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交叉比对,让矛盾信息无处遁形。核心是严格落实“谁管理、谁把关、谁负责”的终身责任制,让每一份档案的审核者都深感责任在肩。
最后,必须强化结果运用,树立鲜明导向。干部选拔正在破除“唯年龄论”,但信息的“真实性”是不可动摇的基石。诚信应被视为比年龄更重要的品德。通过对造假行为“零容忍”的惩戒与对如实申报者的保护,在全体系树立起“档案重于山、信息贵在真”的敬畏之心,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干部队伍的清正与公信。
“年龄打架”现象是一面镜子,映照出干部管理工作中亟待修补的短板。唯有以最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份档案,以最坚决的行动压实每一环责任,方能筑牢选人用人的根基,赢得人民群众的持久信任。(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夏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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