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新闻引发广泛关注:25岁男子小乐在江苏无锡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因脑外伤不治身亡。然而,在他离世仅两小时后,公司竟为其办理了离职手续。这一操作不仅漠视人伦,更暴露出企业在法律与道德间的极端冷漠。
从情理上看,此举令人心寒。员工离世,本应是企业表达关怀、支持家属的时刻,涉事公司却急于在法律上“切割”关系。这种第一时间“撇清责任”的做法,折射出将员工视为“工具”而非“人”的管理思维。医疗器械公司本应是关爱生命的行业代表,却在对待自家员工时展现了截然相反的价值观,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
从法律视角看,这一操作同样站不住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死亡,劳动合同终止,但用人单位仍需履行相应义务,包括结算工资、支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公司匆匆办理离职,看似是“履行程序”,实则可能是试图规避或减轻自身责任。员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身亡,可能涉及工伤认定问题,而匆忙的离职操作会给后续的责任认定带来阻碍。在死因尚未明确、工伤认定程序可能启动的情况下,这种单方面操作既缺乏对逝者的尊重,也可能涉嫌违法。
更深层次看,这一事件反映了当前部分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严重缺失。在利润与效率至上的管理逻辑下,员工被视为可随时替换的“人力资源”而非有尊严的个体。当意外发生,企业第一时间考虑的是如何最小化自身损失,而非对生命的基本尊重。这种思维不仅伤害员工与家属,长远来看也会渐渐损害企业的社会声誉与内部凝聚力。一家对逝去员工如此冷漠的企业,又如何让在职员工产生归属感与忠诚?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事件发生在医疗器械行业,一个与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领域。行业特性本应使其对生命有更深刻的理解与尊重,但涉事公司的行为却显示出伦理认知与实践的严重脱节。这提醒我们,企业伦理建设不能止于口号,而需内化于日常管理的每一个细节中,尤其是在处理员工权益与生命尊严的关键时刻。
对于受害者的家人而言,悲痛之上又添一层伤害。他们在失去亲人的同时,还要面对公司急于“撇清关系”的行为的打击。这种二次伤害,凸显了当前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在某些情境下的脆弱性。劳动者的尊严不仅体现在薪酬与工作条件上,更应体现在遭遇不幸时获得的基本尊重与保障。
这起事件应当成为企业伦理与劳动权益保障的一次警钟。相关部门需要介入调查,查清公司在员工死亡前后的操作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责任规避行为。更重要的是,它促使社会反思:在经济发展与企业效率之外,我们是否建立起了足够坚固的伦理护栏,确保每一个劳动者的尊严得到维护,哪怕是在生命结束的最终时刻?
生命尊严不容漠视,法律底线不容试探。当一家企业在员工离世后首先想到的是“办离职”而非“尽人道”,它失去的不仅是一位员工,更是企业立足社会的基本信誉。公司员工的不幸离世应当唤醒更多企业对劳动者权益的真正尊重——这不仅是对逝者的告慰,也是对生者的承诺,更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真正基石。(山东大学 李殊含 吕宗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