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当庄严的宪章序言字句映入眼帘,每年12月4日的宪法日不仅是法律的庆典,更是一代青年审视自我与国族关系的坐标原点。于我们大学生而言,宪法是远方缥缈的规范文本,亦是脚下真切的生活现实;它既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根本准则,更是青春通往成熟、个体融入集体的航标与护栏。在法治中国的宏阔背景下,宪法以其理性之光与人性之暖,为青年成长提供了最坚实的保障与最深邃的指引。
宪法之于青年,首先为个体权利的萌芽与绽放提供了制度化的“护航舰”。宪法中关于受教育权、劳动权、言论自由等基本权利的规定,犹如为青春理想铺就了坚实的路基。从高等教育的普及保障,到创新创业的政策扶持,再到网络空间中理性表达边界的厘定,宪法的原则如空气般渗透于青年成长的各个维度。当我们得以在法律框架内自由探索知识、追求理想、实现价值,正是宪法在默默定义并守护着这片名为“权利”的广袤空间。它让青年的发展,不再是悬于空中的偶然机遇,而是奠基于制度的必然可能。
进一步来说,宪法为青年提供了将个人抱负汇入时代洪流的“转换器”与“校准仪”。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与核心价值,宛若一座精神的灯塔,为可能迷惘于多元价值中的青春指明方向。它引导青年理解,个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文明进步息息相关。无论是“五四精神”的血脉赓续,还是“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时代强音,本质上都是宪法所倡导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在青年身上的生动映照。宪法以其崇高的国家意志,将无数“小我”的奋斗,凝聚成推动民族复兴“大我”的磅礴伟力,使青春在为国为民的奉献中焕发永恒光彩。
更重要的是,宪法精神培育着青年理性、参与的公民品格,此为现代社会的基石。从校园民主管理中的意见吸纳,到社会实践中的依法而行,再到对公共事务的理性关注与监督建议,宪法所倡导的法治思维、规则意识与责任担当,在潜移默化中塑造着青年的行为模式。我们学习在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中行使自由,在程序与实体的统一中追求正义。这种由宪法精神滋养的公民素养,使青年不仅是未来社会的建设者,更是健康政治生态与优良法治文化的自觉维护者与积极创造者。
揆诸当下,置身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深化改革开放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命题,青年一代对宪法的尊崇、理解与践行,其意义远超个体范畴,直接关乎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民族复兴的远景。当宪法的种子在亿万青年心中生根发芽,当遵宪守宪成为内化于心的信仰、外化于行的自觉,一个法治昌明、活力涌流的现代化中国便拥有了最深厚的社会根基与最青春的未来想象。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作为时代新人的大学生,我们当以宪法为镜,更深刻地体认这部根本大法所赋予的权利、义务与使命。让我们在宪法的光辉照耀下,砥砺法治信仰,勇担时代责任,将青春热血熔铸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征程中,以成熟理性的公民姿态,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宪章的青春华章。(大连海事大学 孙宁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