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丨别误读教师“弹性上下班”的“减负愿景”

2025年12月09日11:26

来源:大河网

四川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鼓励安排教师实行 “弹性上下班制”,探索 “时间银行” 等弹性工作模式,不得将课后服务情况与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硬性挂钩。消息一经发布,立即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各类媒体纷纷就此发表评论,对其减轻教师负担的意义给予充分肯定。

但随着教师 “弹性上下班” 信息的公开,不少看法观点也随之而生。不少家长和社会人士反映,为何只有教师能 “弹性”,我们却不能?“弹性上下班” 是不是人为缩短教师每天工作时限,会不会影响法定工作时长的落实?教师 “弹性上下班” 了,谁来管班、管孩子,如何分类辅导、因材施教…… 同样,对于个别基层学校而言,一线教师也纷纷要求校长推行 “弹性上下班”,取消教师签到、对课时安排进行调整,让基层学校和校长无所适从…… 毫无疑问,这些看法、观点和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对教师 “弹性上下班” 的误读和曲解,及时矫正和勘误很有必要。

首先,要科学理解教师 “弹性上下班” 制度的实施语境和 “减负愿景”。按照教育部和各地政策规定,实行教师 “弹性上下班” 是基于 “健全教师课后服务保障机制”,源于为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放学与家长工作时间的矛盾而推出的课后服务实施。核心内容是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提供弹性调休与补助待遇,旨在解决现实中个别地方和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一刀切” 地通过与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 “硬挂钩” 延长教师工作时间,让教师不堪重负、苦不堪言的问题。并探索实施 “时间银行” 方式,将教师因课后服务、集中教研等延长的工作时间,通过错峰、调休等实现劳动权益保障到位。因而,教师 “弹性上下班” 的改革善意与意义愿景是 “减负”—— 减轻超出正常工作量和工作时限的额外负担,并在待遇保障角度进行科学的善后处理,而非 “一刀切” 地针对所有教师实行上下班 “弹性” 管理。所谓违背法定工作时限、学生陷入无人管的担忧,实无必要,也无需自扰。

其次,要正确理解教育工作和教师育人工作的特殊性。教师上班不同于其他单位职工上班,正常的在校工作内容也迥异于其他行业。看似校内正常的工作时间,既包含了看得见的教育教学岗位上的正常上课,也包含了为完成正常教育教学工作背后的备课、批改、辅导、个案分析、因材施教等隐性环节;班主任和其他教职工还要承担课后评估、教研、班级管理、安全值守、家校沟通、学生问题处理等一系列育人任务。正常的 8 小时工作制难以承载上述全部育人任务。同样,之所以倡导为教师 “减负”,是因为现实中有太多附加于或超出一线教师职责的负担,比如没完没了地填表、评价,各种额外的巡河、执勤甚至点赞收藏等社会性任务。科学遏制给学校和教师随意 “增负”、大量与教学无关事务进校园的行为,通过 “弹性上下班” 和 “时间银行” 制度惠及一线教师,实则是为了让教师专注于授业解惑、专注于育人,聚焦主业、回归课堂,同时在科学减轻过重负担中体验职业幸福感、获得感,实现潜心教书、静心育人,而非随意给教师提供 “违反工作时长” 的 “超常规待遇”。社会各界应该关心关爱教师工作和生活,做尊师重教的倡导者和践行者,主动为教师教书育人创设健康宽松的氛围,做好家校社沟通交流,用理解、关爱和支持,打造和谐共育的社会环境。

更关键的是,教师 “弹性上下班” 的 “减负愿景”,更需要教育行业科学精准地身体力行。“弹性” 不是 “随意”,“减负” 不是 “卸责”,改革的初衷是规范和发展。一线教师一定要认识到,“弹性上下班” 的核心要义是 “灵活调整工作时间”,而非 “减少工作量” 或 “降低教学标准”。“弹性” 针对的是教师因课后服务、教研活动等产生的超长工作时间的科学人性化处理,前提是减轻过重的、超出教育教学义务范围的负担,且必须以确保完成备课、授课、批改等核心教学任务为基础。教育部门和学校要 “一校一案”,结合实际科学设计 “弹性上下班” 制度,建立透明、公平的轮值与调休规则,同时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教研活动以及班级管理、学生辅导、家校沟通工作有序开展。要精准落实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和错峰调休待遇,确保教师合理报酬和待遇到位。要做好家校社沟通联系,通过家长会、校务公开等方式,向家长和社会宣传弹性上下班的初衷及安排,消除 “教师工作时间减少会影响教学质量” 等误解。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教师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及时搜集、反馈一线教师和家长对 “弹性上下班” 的意见建议,让善政释放善意,实现合力共为、协同育人的美好愿景。(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许朝军)

责编:孙华峰   编辑:杜若森  审核 :王世洋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