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2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迎来首次重大修订,60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不仅让无偿献血制度有了更贴合时代的法治框架,更让这条连接生命希望的“血脉通道”有了更坚实的保障。
修法的背后,是时代发展带来的新课题与新需求。自1998年献血法实施以来,我国无偿献血制度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实现了质的飞跃,血液安全水平位居全球前列。但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临床用血需求提升,季节性、地区性血液紧张问题逐渐凸显,原有的法律框架已难以完全覆盖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从献血点布局不均导致的参与不便,到稀有血型应急调配机制的缺失,再到组织动员体系的不完善,这些现实痛点,都需要通过法治手段加以破解。此次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是立足这些现实挑战,以制度完善破解供需矛盾,让无偿献血事业在新时代行稳致远。
此次修法的重大意义,更成为激活社会善意、织密生命保障网的重要抓手。修法明确献血工作的“自愿无偿、保障安全”原则,将其纳入健康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彰显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让无偿献血从单纯的公益行为,升华为全民参与的健康事业。而60条条文构建的完整体系,厘清了政府、社会、单位与个人的责任边界,既强化了政府的组织保障职责,也明确了社会的宣传动员义务,为无偿献血工作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指南。更重要的是,修法带来的保障升级,能有效打消公众的参与顾虑,让更多人愿意主动伸出手臂,为生命“续航”。
27年首修法,激活献血新动力。让修法的善意落地生根,关键在于把制度红利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效能。这需要构建一套“有温度、可感知、能落地”的实施体系。可以从细节入手,在固定献血屋建设上,结合人口密度与交通便利度科学布局,同步配备专业舒适的服务设施,让献血成为轻松的公益体验。而在稀有血型保障上,依托省级数据库建立“精准对接”机制,为稀有血型献血者建立专属服务档案,通过常态化联系筑牢应急防线。同时,把宣传动员融入日常,借助社区公告栏、公交地铁公益广告等载体普及科学知识,消解“献血有害健康”的误区,让无偿献血的理念深入人心。
无偿献血,从来都是一场双向奔赴的善意。当有人为生命紧急求助时,总有人挺身而出。当这份挺身而出的善意需要保障时,法治及时托底。27年的法治迭代,既是对过往无偿献血事业的总结,更是对未来公益力量的激活。献血法首修,为生命之河开源。相信随着修法的推进完善,更多人会主动加入无偿献血的行列,让生命之河奔腾不息。我们每一个人,既是法治保障的受益者,也可以成为公益事业的参与者,用一点微光,汇聚成守护生命的暖流。(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曹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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