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9日晚,浙江丽水松阳县象溪派出所迎来一群特殊的“小客人”——7名小学生因玩耍时的言语冲突,集体到派出所要求“评理”。民警郭关炜专门开设调解室,组织男生、女生代表轮流发言,引导他们陈述矛盾经过并互相倾听。经过半小时调解,孩子们最终握手言和,现场气氛从剑拔弩张转为欢声笑语。这个新闻看起来让人匪夷所思,却又理所当然。
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小学生仅因为一句玩笑话就闹到了派出所这里,而派出所的民警没有因为他们是小学生就直接敷衍了事,而是和他们进行了合理调解。通常来看,小学生一旦发生冲突,要么最后和好如初,要么就是双方家长的介入加剧矛盾冲突。而这些小孩子却没有选择老套的方式,他们选择使用法律工具来解决矛盾。这样不仅不会伤害双方的和气,也使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虽然他们只是小学生,可他们却用了更理性、成人、合法的方式来解决冲突。这就体现了身为小学生的法律和规则意识。
该事件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公民的法治意识普遍提升。人人都在讲法,人人都在用法,就连小学生都知道了使用法律来解决问题,这就表明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功。而这一事件也给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供了很好的范例,小学生亲历法律调解的过程,能让他们更好地了解“法律”与“规则”:即便是发生冲突,也要理性,合法地解决。如果从小就养成了使用法律解决冲突的习惯,那么以后校园霸凌便会有效地减少。
小学生吵架吵到派出所,看似是一件啼笑皆非的事件,其背后却表现了社会的进步。因为法治社会的建设,法治教育的普及,小学生也懂了使用法律这种更加理性的方式来解决冲突。法律和规则意识的提高使他们避免了用暴力解决问题。这种意识的提高,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校园霸凌的发生。
小小纠纷,照见社会进步;童稚举动,蕴藏成长力量。这场特殊的社会调解,既是法治教育的典型案例,也是社会文明的缩影。让孩子理解法治,敬畏法律,使用法律,是我们建设法治社会的一大进步。(安庆师范大学 刘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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