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爱你老己”网络流行语爆火于全网之际,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已施行二十余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修订,其核心亮点是将网络空间的用语用字明确纳入法律规制的范畴。此次修法是一次必要且及时的数字时代立法跟进,它试图在语言活力与语言规范之间建立新的平衡,其象征意义和长远影响远大于即刻的执法效果。
此次修法精准回应了时代性焦虑,具有深刻的现实必要性。语言是活态发展的,互联网的普及极大地加速了这一进程。新闻稿中提及的“中英混杂、谐音替代、错别字泛化”乃至“烂梗”“黑话”等现象,确实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网络语言江湖。这引发了关于语言纯洁性、代际沟通壁垒以及文化传承的普遍焦虑。国家立法层面介入,为网络空间用语用字立规矩,本质上是对这种社会焦虑的正式回应,旨在通过顶层设计明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网络这一核心公共空间中的基础性地位,守护语言作为文化根基的严肃性。
法律的关键在于执行,其面临的挑战与引发的讨论将极具价值。法律条文是清晰的“标尺”,但如何测量纷繁复杂的网络表达,将是巨大挑战。例如,如何区分诸如“给力”“点赞”这种富有创造力的网络新生词与应当规范的污染性烂梗?如何在网络游戏、直播弹幕、社群聊天等不同场景中把握规范的尺度?这绝非简单地纠错能完成。可以预见,未来在执法层面,更需要平台企业、内容创作者与监管机构在规范与创新之间进行大量具体的磨合与探索。这个过程本身,将促使全社会进行一次关于语言表达的深入讨论,其教育意义可能大于处罚意义。
此次修法超越了单纯的网络治理,展现了更深层的文化战略意图。修法不仅对内设规,也对外明责。要求国际活动“应当同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明确国际中文教育应教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两点尤为关键。这标志着,中国正试图通过法律形式,在全球文化交流与数字空间中,更主动地树立和推广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标准的中国语言文化形象。这不仅是文化自信的体现,也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争夺语言定义权和文化叙事权的一种长远布局。
总而言之,此次法律修订是一座“里程碑”,它正式宣告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从线下物理空间全面延伸至线上数字空间。它的成功与否,不在于是否能消除每一个网络错别字或梗,而在于是否能成功引导一种共识:在鼓励语言生命力的同时,维护其作为文明载体的清晰度、美感和公共交流的效能。未来的考验在于,执行者能否拥有如绣花般的精细功夫,在守护规范与包容创新之间,找到那个动态的最优平衡点,让语言之美浸润人心。(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陈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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