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获悉,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5月1日实施。其中,《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允许上路的非机动车种类,包括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禁止滑板车、平衡车等器械、装置、工具上道路行驶。
滑板车、平衡车作为一种载人移动器具,因其环保、便携、代步等优点而备受年轻人的追捧和青睐。但由于滑板车、平衡车不属于交通工具,因而一旦骑行者在大街小巷、城乡公路上肆意行驶,无疑会给道路交通安全和骑行者的生命安全埋下诸多的风险和隐患。
按照我国相关标准,滑板车、平衡车的最大速度限制为每小时不得超过8公里,而目前市面上销售的滑板车、平衡车大都速度时限为每小时20公里,最高时速相当于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同时,滑板车、平衡车完全依赖于驾驶者重心的移动来实现加速、减速和转向,其安全性和稳定性远低于电动自行车。如果滑板车、平衡车速度过快,骑行者很难平稳掌控,极易因失去重心而导致摔伤,甚至致死。可以说,滑板车、平衡车在道路上行驶存有极大的交通安全风险和隐患。
此次,北京出台“条例”,以“立法”形式明确禁止滑板车、平衡车上路行驶,笔者以为,此举很有必要。一方面,有了这道“禁行令”,骑行者就有了一定的法律约束,不再像一匹“脱缰的野马”,肆意在路上骑行滑板车、平衡车。可以说,禁止滑板车、平衡车上路行驶,这也是一道“保护令”。另一方面,有了这道“禁行令”,一旦发现有人骑行滑板车、平衡车上路,交警部门就可依法依规对骑行者予以必要的规制和处罚,不再像过去那样,劝也不是,罚也不是,拿骑行者“没办法”。同时,更为重要的是,这道“禁行令”消除了非道路使用的器械、装置、工具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既体现了对骑行者生命的敬畏,又彰显了制度关怀和法律温度。
当然,除了对滑板车、平衡车实施“禁行令”之外,相关部门也应出台相应的“安全标准”,对滑板车、平衡车的设计、时速、性能等作出统一规范,让生产厂家严格对标生产,切忌“各厂各标”,无序生产,给滑板车、平衡车埋下安全隐患。
期待有更多的地方能紧随北京之后,以“立法”的形式禁止滑板车、平衡车上路行驶,从而既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又守护骑行者的生命安全。(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廖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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