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想让重度残疾的妻子能上楼晒晒太阳”,上海六旬村民顾先生计划在自家宅基地的辅房加建电梯,不想却屡屡碰壁。未批先建被制止,补办许可奔波数月,换来的却是多部门“同情但没办法”的回应。
顾先生的诉求绝非无理取闹。他自身有伤残,妻子是一级肢体重度残疾,全靠轮椅照料。对自家宅基地上的危房启动原址翻建时,他精心设计。计划在辅房内加建3-4平方米的井道,既不新增占地,也不影响邻里。但这样兼顾刚需与公共利益的方案,却因新增电梯井道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单独加高建设功能性电梯井”缺乏政策依据没法审批而陷入僵局。
政策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虽强调无障碍设施“同步五设”,却未覆盖农村自建房后期加装的特殊情况;当地相关部门审批聚焦“原位置、原面积、原高度”三大核心指标,却未预留出无障碍改造的弹性空间。执法部门的制止有据可依,相关部门的同情发自内心,政策存在空白是客观事实,但这都不该成为让群众独自面对困难的借口。“无据可依”从来不是漠视民生刚需的理由,反而成为政策需要完善的紧迫信号。
在城市地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对完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已有较成熟的政策和实践经验支撑,有明确的流程和标准,甚至有专门的协调机制;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还处于相对空白状态,多数农村残障家庭、老年家庭只能自行克服、自掏腰包。这种城乡差异背后,是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不足,也是民生治理对农村特殊群体需求的忽视,若不及时填补,只会让农村残障家庭、老年家庭的生活困境愈发凸显。
对此,一方面,应精准填补政策空白,尽快推动农村自建房无障碍改造专项细则落地,发布政策指引,明确界定特殊功能性改造的范围、申请路径、审批标准、审批权限,确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健全属地、住建、残联等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农村特殊家庭无障碍资源需求摸排,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开展无障碍改造,为改造提供必要的资金补贴、资源补充。此外还应着眼特殊家庭出行不便、不能离人等现实困难,推行“一站式代办”服务,由网格员、村(居)委员会、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为特殊家庭提供从申请、设计到审批的全流程代办,解决老年人、残障家庭“不会办、办不了”的难题。
城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实践早已证明,政策空白从来都不是不可逾越的障碍,关键在于是否愿意主动对接民生需求,积极想法子、出点子。希望顾先生“为妻造梯”的愿望能够早日实现,也希望这个案例成为推动基层治理从“合规导向”向“民生导向”转型的契机,让政策空白成为优化治理的起点。(吴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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