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反映广东东莞市东江大桥旁的石碣滨江中路,存在盲道与非机动车道重叠的问题,引发关注。对此,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是施工失误,正在整改。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场景并不少见,从盲道“九曲十八弯”到陡峭的坡道,类似的新闻层出不穷,这些问题的解决路径也惊人一致,即通过媒体进行曝光,相关部门回应整改。
《2025年中国无障碍出行产业白皮书》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超过2.6亿,残障人口达8500万。对于无障碍设施建设来说,这还不包括一些有无障碍需求的孕妇、儿童和伤病人员。数量庞大的群体,面对这些现实需求,我们不禁思考,为什么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总会陷入曝光才能整改的怪圈?
一方面,在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过程中,虽然满足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最低标准,却忽略了残障群体在现实生活中各种难以想象的困境。这才导致诸如“不锈钢材质的盲道”“极端陡峭的坡道”等奇葩的设计层出不穷,致使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只能停留在“有”的层面,却很难真的“有用”。但我国在2023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制定或修改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规划、标准等,应当征求残疾人老年人等使用者代表的意见。然而,现实中各种案例表明在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中,对于残障群体的调研始终流于表面,甚至没有调研。既缺少真材实料的调研数据,又缺少对于残障群体真切的共情,自然无法建造出真正符合残障群体需求的无障碍设施。
不仅如此,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监管流程的形式化。从施工到验收之间的各个环节,往往敷衍了事,缺少对细节地把控。单是建造出一条符合标准的盲道都大打折扣,造成盲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重叠,更不用想会在投入使用前会邀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参加体验和试用活动。这本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的明确要求,却在实践上被简化甚至省略。同样,在无障碍设施投入使用后,往往也缺少定期的维护与监管。盲道成为非机动车的停车场、将垃圾箱摆放到盲道上、有台阶的无障碍卫生间等屡见不鲜,无障碍设施形同虚设。正是因为监管部门对于类似行为视而不见,惩戒力度不够,导致问题反反复复,陷入媒体曝光后才匆匆忙忙进行整改的怪圈。
这种“曝光—整改”的怪圈给残障群体带来的不仅是不便,更有血淋淋的教训摆在眼前。2021年深圳一位残障人士乘坐轮椅在爬坡时翻倒,造成特重型颅骨损伤,不幸离世。事后调查发现,该坡道破损严重,坡度严重不符合国家标准。事实上,这种案例并不在少数。惨痛的事实告诉我们,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标准化不是一件可以儿戏的事情,打破“曝光—整改”的怪圈迫在眉睫。
归根结底,要打破只有曝光才能整改的循环,首先就要意识到每一个有无障碍需求的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都有权利享有社会生活,必须真正落实到以人为本,真正倾听残障群体对于无障碍设施的需求。同时,监管机构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履行职责,明确责任主体,建立无障碍环境目标责任制,让无障碍环境建设在方方面面都落到实处。毕竟,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体现在对每个弱势群体的关怀。让每个人都能走出家门,享有社会生活,才是一个文明城市该有的样子。(黑龙江大学 徐春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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