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丨“公益代偿”是矫治“任性探险”科学之举

2026年01月22日15:57

来源:大河网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昌平区相关部门了解到,两起登山涉险救援中的任性“驴友”已通过公益代偿模式承担了户外登山涉险救援费用,向昌平区两个山村捐赠280件救生衣,用于汛期河道巡护、临水巡查等防汛应急保障。

涉险“任性驴友”被救援后,实施“公益代偿”方式追偿户外涉险救援费用,主要依据《昌平区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因户外登山活动涉险导致动用公共资源救援的,相关部门依法保留追缴救援费用的权利,救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同时鼓励被救援人员通过参加社会服务、公益活动、公益宣传等现身说法的形式开展安全教育,主动参与的可免于追缴救援费用。

“公益代偿”模式是追偿户外涉险救援费用的创新探索,既是对“追缴救援费用”的善意新解,更是对“任性驴友”开展及时警示教育与行为矫治的有效路径。

“追偿救援费用”机制已在多地实施,其本质是对引发险情且需动用公共资源救援的“任性探险”行为实施“事后惩戒”,通过让“任性者付出代价”的成本约束机制,警示公众敬畏规则,拉住“任性脚步”,避免公共资源被无端消耗。

但“追偿”模式虽有积极意义,却也面临不容忽视的现实落实困境。一方面,现行法规对救援费用的界定存在模糊地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九条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基于人道主义精神,对身陷险境的人员伸出援手也是社会共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八十二条虽规定“旅游者接受救助后应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但对于非旅游属性的“任性探险者”,费用追偿执行边界并不清晰,易出现执行难问题。另一方面,传统追偿多为事后一次性追缴,且追偿金额往往远低于实际救援成本,“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心态与轻微的成本影响,对约束“任性行为”力度有限。若遇险者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或不具备经济追偿条件,追偿工作更难落地见效。

相比而言,“公益代偿”的警示意义与矫治价值已实现进阶升级。其一,适用范围更广泛,无论是否属于旅游群体、是否具备经济支付能力,均可通过公益服务、物资捐赠、安全宣讲等多元形式完成代偿,新规可覆盖所有需承担责任的涉险者,警示覆盖面影响面实现大幅拓宽。其二,矫治效果更加深刻到位。“公益代偿”建立在被救人员“知其错、悔其行、正其为”的主动意识之上,通过亲身参与公益、传播安全知识,将“代价付出”转化为 “价值输出”,既让当事人深刻铭记教训,又避免了单纯经济追偿可能引发的抵触情绪。其三,社会价值更持久。公益代偿的影响并非“一次性终结”,而是通过公益服务更具持续辐射效应。如捐赠的救生衣能筑牢防汛安全防线,安全宣讲能提升更多人的户外防护意识……既实现了对个体的行为矫治,又发挥了公益惠及社会的公共价值,其警示意义与社会效用更宽泛深远。

“公益代偿”是破解“任性探险”治理难题的好事,但好事更要办好。结合实际,“公益代偿”亦有进一步完善和延伸的空间。首先是进一步明确适用边界。要细化“公益代偿”的适用对象、范围与情节标准,区分“客观意外”与“主观任性”,对明知风险却违规进入未开发区域、拒绝遵守安全提示等主观恶意较强的行为,严格限定代偿形式与标准。对认识不到位、企图以“形式化公益”规避惩戒的,坚决不予认可,杜绝责任悬空。其次是进一步规范评估与监督流程。建立“信息公开 + 第三方评估 + 动态跟踪”机制,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依据涉险行为的危险程度、资源消耗规模、社会影响等指标,制定个性化代偿方案。对代偿过程(如公益服务时长、宣讲覆盖面、物资使用效益)进行全程跟踪,出具公正评估报告。对走过场、避责任或代偿效益不达标的,依法启动二次追偿,并将其纳入旅游黑名单、社会信用惩戒体系,斩断“借公益避责”畸形路径。其三是进一步放大警示惩戒效应。以“公益代偿”为载体搭建安全教育平台,通过记录当事人的代偿经历、分享典型案例、制作科普短视频等形式,让更多人直观认识“任性探险”的危害与代价。要积极推动代偿案例进社区、进学校、进户外俱乐部,引导公众树立“安全户外、责任同行”的意识,从源头减少公共安全隐患。

“公益代偿”以“公益” 为载体,以“履责”为依托,以人性化科学化惩戒追责凸显警示矫治为宗旨,既摆脱了传统追偿的现实困境,又实现了“惩戒与教育并重、个体责任与社会价值统一”的治理意图,为规范户外探险行为、守护公共安全提供了科学有效的治理方案,值得各地各行业和职能部门借鉴推广。(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许朝军)

责编:孙华峰   编辑:王双飞  审核 :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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