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声丨体面碎于侥幸,规则从不宽宥“聪明人”

2026年01月23日13:08

来源:大河网

一则看似荒诞的新闻近日引发热议:北京市朝阳区一名月收入不低的公司法务,竟沦为超市偷车厘子的惯犯。她利用超市管理漏洞,从偶然漏结商品的侥幸,演变为六次故意盗窃的放纵,最终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高知高薪的身份与小偷小摸的行为形成强烈反差,背后折射出的侥幸心理膨胀、规则意识缺失等问题,值得每个人深思。

侥幸心理是突破底线的“第一粒纽扣”。新闻中女子的堕落轨迹清晰可见:最初发现购物袋中货品标签缺失却顺利离场,并未主动补结,反而滋生了“占小便宜”的侥幸。这种心理如同藤蔓,一旦生根便迅速蔓延——从一小盒蓝莓到三盒车厘子、一个木瓜,再到各类散装干果,盗窃的品类和数量不断升级。她自以为“正常结账部分商品”“专挑无人角落作案”便能掩人耳目,却不知超市的监控早已记录下一切。事实上,许多失范行为的发生,都源于最初那一次“不会被发现”的自我暗示。当人们放弃对小恶的警惕,默许自己触碰规则的边界,就如同打开了潘多拉魔盒,最终必然被欲望吞噬。“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流传千年,正是在警示世人:小恶的积累从来不是无关紧要的“小节”,而是摧毁品德防线的致命隐患。

作为精通法律的公司法务,该女子的行为更具讽刺意味,也暴露了身份光环下的规则盲区。按理说,法务的职业素养要求其比普通人更懂法律边界、更守规则底线,她却利用专业认知的优势规避监管——知道如何拆分包装、如何混淆视线,将法律知识异化为作案工具。这一现象深刻说明:学历高低、收入多少与规则意识强弱并不成正比。现实中,类似的案例并不鲜见:高校教授论文抄袭、企业高管挪用公款、公职人员知法犯法,这些行为背后都有着共同的逻辑——自恃身份特殊或能力出众,便认为规则对自己“网开一面”。殊不知,规则的本质是维护公共秩序的底线,它不会因身份、地位、学识而变通。法律的威严不仅在于惩罚严重犯罪,更在于对每一次轻微失范的约束,任何试图挑战规则的人,最终都将被规则制裁。

女子案发后“以一赔十”的退赔行为,虽体现了追悔之意,但无法抵消其违法犯罪的事实。这也提醒我们:悔罪不能替代追责,道德自省不能免除法律责任。盗窃行为无论涉案金额大小,只要达到法定次数或数额,就构成刑事犯罪。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等情形,即便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也应追究刑事责任。该女子六次盗窃的行为,已符合“多次盗窃”的认定标准,警方的刑事拘留合法合理。这一处理结果传递出清晰的信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身份豁免权”,也没有“小恶豁免权”。主动退赔是弥补过错的应有之义,但不能成为逃避法律制裁的挡箭牌。唯有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也才能让更多人敬畏规则、坚守底线。

这起看似微不足道的盗窃案,实则是一面照见人性与社会的镜子。它警示我们:在物质生活日益富足的今天,更要警惕精神世界的“缺钙”。当占小便宜的心理战胜了道德自律,当侥幸心理取代了规则敬畏,即便拥有高学历、高收入,也会在欲望的泥潭中迷失方向。对于个人而言,要时刻保持自我警醒,不因“恶小”而放松要求,在无人监督时更要坚守内心的准则;对于社会而言,要强化规则的刚性约束,完善监管机制,让“想占便宜”的人无机可乘,同时加强法治宣传,让规则意识真正深入人心。

体面的生活从来不是靠身份、财富堆砌而成,而是源于内心的坦荡与对规则的敬畏。这名公司法务的经历令人惋惜,也为所有人敲响了警钟:侥幸之恶,看似能带来短暂的利益,最终却会毁掉长久的体面。唯有摒弃侥幸、坚守底线,以敬畏之心对待每一条规则,才能行稳致远,守护好自己的人生尊严与社会的公序良俗。(山东大学 蒋瑞康)

责编:孙华峰   编辑:赵地  审核 :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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