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河北燕郊安女士在当地一家常去的餐厅女卫生间内,发现一块写有“把自己灌醉,给别人机会”的标语牌。她认为该标语导向不当,随即通过微信向老板直言“思想太恶臭,纵容犯罪”,要求撤下。约半小时后,老板不仅撤掉牌子还发来视频反馈。
如厕服务也是公共服务的重要领域,既然是公众服务内容就需要站在“公众视角”看待问题。尽管网上有网友认为安女士此举是小题大做、多管闲事,然而倘若每个人对周围的不良现象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么社会文明进步又如何推动呢?安女士的做法无疑是对公共文明的呵护,值得为其点赞。
标语可以创新,但如果把肉麻当有趣,把物化女性作为噱头就难怪公众鄙夷贬斥了。物化女性是指将女性的人格属性从其个人的整体中剥离,仅仅以其身体属性,尤其是与性功能相关的身体属性来看待她。“把自己灌醉,给别人机会”的卫生间标语在两性关系方面,怂恿人们去想象,其表达方式是对女性群体人格的侮辱,是对女性群体人格的践踏。
尽管国内目前没有直接针对厕所标识的具体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新闻中餐厅卫生间标语的设计是对公共文明的漠视,更是对女性缺乏基本尊重。
公共场所的标语,本质是服务理念的输出,好在餐厅老板知错就改、立行立改,撤掉了标语牌,纠偏矫正的态度值得称道。
无论是商品设计,还是厕所标语的创作,都是文化传播的手段,设计师和商家都应承担起社会责任,避免将低俗、恶趣味的内容融入产品中,尤其是面向大众的消费品,不能为了满足社会上的“窥私欲”“性幻想”而在主观恶意上越走越远,在消费女性上“花样迭出”“暗度陈仓”,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就会在流量的狂欢后得到反噬。
之前,曾有多家知名企业因为宣传词物化女性、低俗露骨,从而翻车被罚。
优秀的创意设计,能给人以无限想象的空间,给人以审美的愉悦感受,能和社会主流意识同频共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希望监管执法部门能对“物化女性”的营销行为下狠手、出重拳,用法治压缩物化女性的创意生存空间,最大化尊重女性群体,呵护她们的人格尊严。同时,更希望面对身边不良现象,有更多的“安女士”挺身而出,敢于较真碰硬,推动社会文明不断赓续递进!(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樊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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