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这份极具针对性的指引不仅系统梳理了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更引人注目地将“全网最低价”明确列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风险示例,直指平台经营中“二选一”之外的又一突出乱象。
长期以来,“全网最低价”是各大电商平台在大促期间最响亮的招牌,也是消费者最买账的营销话术。然而,当这一口号从短期促销手段异化为平台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对商家施加的强制性枷锁时,其性质就发生了根本改变。此次《指引》明确点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若无正当理由,强制要求商家向其提供不高于其他竞争性平台的价格,并采取措施确保执行,此举意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这不仅是对商家定价权的粗暴剥夺,更是对健康竞争生态的致命打击。
在算法和数据日益精密的今天,这种强制性“比价”往往伴随着隐蔽的技术惩罚。商家若不从,可能面临搜索降权、流量限制甚至下架封禁。这迫使商家不得不将资源向单一头部平台倾斜,最终导致“大树底下不长草”。其他中小平台即便有创新的服务模式或更低的佣金,也因拿不到有竞争力的商品价格而难以吸引消费者,市场活力因此被严重抑制。
更深层次看,这种以“最低价”为名的“内卷式”竞争,最终伤害的是消费者和产业链本身。平台之间围绕价格的恶性消耗,必然层层传导至生产端,挤压的是制造业和实体经济的合理利润,甚至诱发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当市场只剩下“价格”这一个维度的竞争,创新和服务升级将变得毫无意义,整个行业将陷入低水平重复的泥潭。
《指引》的发布,无疑是对这种扭曲竞争模式的及时纠偏。它释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平台经济的竞争,必须从单纯依靠资本优势和支配地位进行的“掠夺式”扩张,转向通过提升服务、优化体验、赋能商家实现的“价值创造式”良性循环。规则的公平性,是市场活力的源泉。
当然,纸面的规定落地为现实的约束,还需监管的智慧和执行的决心。我们期待看到,这份《指引》能真正成为平台企业自查自纠的镜鉴,也能成为监管部门执法的利器。唯有划清“合法竞争”与“垄断行为”的红线,撕掉贴在“全网最低价”上的不合理标签,才能还市场一个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让平台经济在规范的轨道上,驶向更具创新活力的未来。(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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