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自施行以来,河南省各级政法机关选派一大批优秀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以司法力量参与校园法治建设,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作出了较大贡献。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认为,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治副校长,需要不断加强相关专业知识学习,努力提升能力素质,培养蜡炬成灰的奉献精神,练就德才兼备的过硬本领,大力提升依法治校能力,有效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大力提升政治思想素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德树人的教育思想,深刻领会和把握“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教育的根本问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爱未成年人的重要论述,着眼于中华民族的今天和明天,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未成年人成长成才保驾护航。要恪守教师职业操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努力做一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大力提升校务管理能力。要认真学习行政管理、校务处理等专业知识,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岗位职业资源,参与学校重要文件制定、重要决策咨询论证等工作,为提升学校制度建设法治化水平提供专业支撑,在校务管理上做到“不缺位”。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职责,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创建等安全管理工作,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坚实保障,在校务管理上做到“不越位”。要大力开展校园欺凌认定、预防和治理等工作,破解校园欺凌界定难、教育惩戒尺度把握难等问题,在校务管理上做到“有作为”。
大力提升法治宣传创新能力。要认真研究新时代宣传工作特点和规律,进一步了解中小学生喜爱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强化法治宣传针对性、激励性、趣味性和实用性。在开展法治讲座、举办模拟法庭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尝试开展“网络云课堂”等兼具趣味性和互动性的新兴方式;强化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力度,增设中小学生法治教育栏目,引入法治微电影、微动漫等法治宣传教育产品。指导学校结合自身特点和条件,深入挖掘和建设校园法治文化, 实现“文化式”普法模式;尊重中小学生主体地位,开展“青少年法治夏令营”等校内外法治文化实践活动,激发中小学生参与热情,将宣传教育的“灌入式”转变为“实践式”,将“说教式”转变为“参与式”,实现 “沉浸式”普法模式。
大力提升帮扶教育能力。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等专业知识,熟知青少年心理活动规律,少做“当头棒喝”,多做“润物无声”的事,实现帮扶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要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开通青少年维权电话、设立法治副校长专用信箱,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尽早发现学生违法违纪苗头性问题;深入开展走访活动,为“临界少年”“困境少年”建立帮扶档案,协助司法机关做好“失足少年”档案封存工作。提升调查研究的能力,对“罪错少年”成长环境、家庭背景等进行深入调研,对违法犯罪根源进行深入分析,总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规律性、常见性问题,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提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意见建议,努力实现社会各界齐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帮扶工作大格局。
作为法治副校长,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不计个人得失,用爱心和责任点亮孩子们的“心灯”,搭建孩子们开展法治学习的平台,开展生动鲜活的法治实践活动,提升孩子们的法治素养,教育引导他们明辨是非、遵纪守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尽一份力量。(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克仰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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