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丨生态文明与法同行,美丽中国可感可及

2026年03月08日19:16

来源:大河网

春光无限好,两会正当时。

3月8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代表小组会议,专题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这部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草案,在全国两会的庄严殿堂里接受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审议,标志着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入系统化、法治化、长效化的全新阶段,以法治之笔为美丽中国绘就更加清晰、更加坚实的制度蓝图。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法治是守护绿水青山最坚实的屏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实践探索到制度创新,从重点攻坚到系统治理,取得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将多年来行之有效的理念、制度与实践成果上升为国家法典,既是对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的权威确认,也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抉择。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编纂与审议,顺应时代所需、呼应人民所盼、契合发展所向,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

精心打磨,系统整合,让环境法典更规范、更科学。法者,国之大也。此次提请审议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坚持适度法典化路径,对现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构建起逻辑严密、层次分明、衔接顺畅的科学体系。草案分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五编,既整合提炼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领域的成熟制度,又吸纳流域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核心规范,还对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等新任务作出原则性、引领性规定,实现了历史经验与未来导向的有机统一。

多点发力,综合施治,彰显良法善治精神。法典草案彰显鲜明的系统治理思维,打破以往单一要素、单一领域立法的局限,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贯穿始终。在污染防治上,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固废、噪声、放射性污染治理,新增化学物质、电磁辐射、光污染等新污染物管控规则,织密全方位、无死角的防治网络;在生态保护上,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刚性约束,健全生态修复与补偿机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在绿色发展上,单设绿色低碳发展编,推动产业、能源、交通、城乡建设全面绿色转型,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转化为可执行、可监督、可问责的法律规则。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严格责任是法治之威。草案构建起更加统一完备、严格规范的法律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与第三方服务机构责任,对监测数据造假、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等行为设置更有力度、更具震慑力的惩戒措施,让法律长出“牙齿”、戴上“钢爪”。同时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相统一,为企业合规整改、绿色转型留出空间,实现法理情相融、责权利对等,以良法善治激发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审议过程,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从常委会多次审议、分编研讨,到广泛征求意见、汇聚代表智慧,再到全国人代会集中审议,每一条款都凝聚着各界共识,每一项制度都承载着人民期盼。代表们围绕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绿色转型、责任落实等重点问题深入讨论、建言献策,让立法更接地气、更合实际、更具实效,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显著优势。

法立而山河更美,制行而天地长清。审议通过生态环境法典,不仅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起点。从“纸上之法”到“实践之治”,从政府主导到全民参与,从末端治理到源头防控,一部管用、好用、实用的生态环境法典,将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全天候、全链条、全覆盖的制度保障,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生态文明与法同行,美丽中国可感、可及。法治强则国家强,生态兴则文明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以法典为纲、以法治为盾,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让严格制度、严密法治成为生态保护的常态,让绿色发展、低碳生活成为社会共识。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亿万人民同心同行、久久为功,必将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更优美,共绘新时代美丽中国壮阔新图景,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筑牢坚不可摧的法治根基。 (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李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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