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上海邱先生实名举报小区楼顶违建,没有等来拆违的消息,却等来了被举报人扒得底朝天的报复。对方不仅能一字不差地念出举报内容,连他妈妈在哪里打拳、他几点下班都掌握得一清二楚,甚至还得意地叫嚣:“你当天投诉,10分钟后我就知道了。”
群众监督是社会治理的基石。举报,是公民行使监督权利和相关部门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可以说,每一个举报人都是“时代的良心”,举报行为能让那些想走歪门邪道的人明白,一旦做了违规违法的事情,迟早会被发现,进而知道收敛。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举报,不仅仅是保护了被举报者个人,更是从根本上保护了我们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让每个人都能在一个更好的环境里生活。因此,从长远来看,举报制度的实施,绝对是一笔最划算的投资,因为它带来的社会效益巨大,是任何物质投入都无法比拟的。
但是,举报者信息屡屡被泄露,严重戳伤了社会信任底线。在现实中,举报,特别是实名举报,在保证举报真实性和证据准确性的同时,也增加了举报人信息泄露、遭被举报者报复的风险。无独有偶,最近,南京的宋先生举报占道经营,没想到第二天就接到被举报人电话,他与被举报人发生口角后还挨了打。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举报人“打蛇不着反被蛇咬”的尴尬事件,使整个社会产生强烈的道德挫败感,极大地伤害了公众举报的积极性。正如举报者邱先生所说:“我不投诉就没人处理,我一投诉那就先处理我咯?”这样的场景着实令人心酸!
消除公众对于举报安全与隐私保护担忧、重建举报机制的信任,还需多方发力。首先要强化技术层面保障,举报平台要建立健全严格权限分级和访问控制机制,多采用匿名举报、虚拟号码等技术手段,在保障举报信息有效性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其次要筑牢相应的制度屏障。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举报信息只对必要的经办人员可见,并完善日志记录留痕,以便倒查追溯,建立起严格的信息泄露追责机制,对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举报信息泄露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同时,有关部门还要加强教育引导,形成“公共利益优先”的价值取向,培养起公众敢于举报的良好社会公信氛围。
我们期待,举报不再被认为是“多管闲事”,活该受到打击报复;举报者不再被视为得罪人的“害人精”,独自面对来自报复的压力和社会的孤立。相关部门要为实名举报者披上制度“盔甲”,用严格追责打掉泄密者和报复者的嚣张气焰,畅通监督渠道,激发更多群众“雪亮眼睛”参与到举报监督中来,让更多的线索“浮出水面”,让无所不在的举报机制,成为悬在违规违法者头上的一把利剑。 (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李发治)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