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声丨杜绝恶意维权,别让“拍黄瓜”逼停小本生意

2026年03月24日18:27

来源:大河网

据报道,上海某职业打假人,一年内举报了1200多家饭店的拍黄瓜问题。平均每天举报3家,堪称“高效”,引发关注。这不是孤例。近年来,从售卖无标签自制香肠到小餐馆因拍黄瓜被诉,职业索赔人盯住小微经营者的表面性违规瑕疵,批量举报、批量牟利。拍黄瓜,一道再寻常不过的家常凉菜,竟成了某些人眼里的摇钱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唐健盛表示:这与维权初衷相去甚远。

诚然,食品安全无小事,这是不容动摇的底线。“要求冷食制作具备专间”“生熟严格分开”,这些规则设计的初衷,确实是为了防止交叉污染、守护消费者健康。这个出发点,值得肯定。然而,当拍黄瓜被职业索赔人批量化操作,我们不得不追问:规则本身,是否正在被滥用?规则执行,是否陷入了一刀切的僵化?

与冷食标准相关的法律在制定时,主要参照大中型餐饮企业的后厨配置。但我国餐饮市场的主体,恰恰是无数小餐馆、夫妻店——让他们斥资数万元建一个独立冷食间,只为卖几块钱一份的拍黄瓜,既不现实,也不公平。于是,他们要么硬着头皮随时面临被举报的风险;要么干脆放弃这道菜,消费者选择也因此减少。规则严到了小微经营者无法承受的程度,反而让真正想合规的人举步维艰。

值得警惕的是,职业索赔人恰恰利用了这种形式违法即有赔偿的规则漏洞。他们不关心拍黄瓜是否真的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转而把关注点放在商家是否少了一间专间、多了一道程序——这,已不是维权,而是一桩生意。当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被大量消耗在拍黄瓜这类轻微瑕疵上,真正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反而可能被挤占了监管空间。

规则不能没有弹性,法治不能只有严字。破局的关键在于:相关政策规定一边增弹性,一边堵恶意。

所谓增弹性,是指对小微餐饮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于拍黄瓜、凉拌木耳等低风险冷食,可以探索替代方案,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又降低合规成本。今年2月,上海出台新规,明确只有“冷荤类食品、冷加工糕点、生食类食品制售”等高风险操作才必须设置独立专间,而拍黄瓜等简单制售、自制饮品或拆封预包装食品,只需设置专用操作区即可。政策落地后,相关职业索赔案件基本归零。

安徽则对小餐饮实行备案管理。经营面积五十平方米以下、条件简单的小餐馆,无需再申领许可证,备案即可经营,合规成本显著降低。上海与安徽的实践证明,分级分类管理既守住了食品安全底线,又为小微经营者卸下了不必要的负担。这一经验,值得更多地方借鉴推广。

所谓堵恶意,是司法与执法层面要亮明态度。对明显以牟利为目的、重复举报同一类轻微瑕疵的行为,在惩罚性赔偿的认定上应加以限制。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张某购买了46枚过期的咸鸭蛋,为获取高额赔偿,故意分46次结账,意图以“每枚鸡蛋为一笔交易”为由,索取46份惩罚性赔偿金。法院经审理后并未支持这一诉求,而是以总价101.2元为基数计算赔偿。判决明确指出:消费者虽有权主张惩罚性赔偿,但若以拆分订单、拆分结账的方式人为制造多笔交易,意图将小额消费放大为多份赔偿,此种“拆分诉讼牟利”的行为,已超出法律保护正当消费者权益的范畴,不受司法支持。

这一判例传递出清晰的司法导向:惩罚性赔偿制度,旨在惩戒实质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而非为牟利者提供套利工具。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再仅以形式违法作为认定赔偿的依据,而是重点审查经营者是否存在实质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索赔方是否以牟利为目的进行批量化、拆分式诉讼。当索赔行为背离维权初衷、异化为逐利手段时,司法将予以识别并加以限制。

让恶意维权再无可乘之机,需要法律与时俱进,及时对滞后的规则本身进行调整与修改,精准填补被滥用的制度漏洞。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守住食品安全底线,让小本经营者不被“拍黄瓜”逼停,让消费者的选择权不被职业索赔绑架。(黑龙江大学 韩竺夏)

责编:孙华峰   编辑:赵地  审核 :王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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