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石家庄一家名叫“中园石化”的加油站,因外观装潢、名字与logo设计高度模仿中国石化而引发热议。面对质疑,涉事加油站负责人辩称:“名字是拿孩子的名字拼凑的,并非刻意。”然而,这种看似“巧合”的辩解,在公众的火眼金睛下却显得苍白无力。
其实,“中园石化”这样的事件并非孤例,此类“傍名牌”的闹剧早已屡见不鲜。从“申国石化”“中固石化”到餐饮界的“雷碧”“康帅傅”,部分商家似乎更热衷于玩文字游戏,而非诚信经营。他们试图以最低的成本去蹭大品牌的名气,利用视觉混淆消费者来获利。这种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商业投机取巧的“机会主义”。
于企业而言,这种“蹭热度”的做法看似是赚快钱的捷径,实则是自毁前程的死胡同。虽然短期内无须积攒品牌信誉就能吸引客流,但从长远来看,若企业不专注于保障产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仅想走捷径依赖外力,那注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更何况,这种行为不仅违背商业伦理,更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山寨”如此横行,侵害的是多方权益,绝非负责人一句“手续合法”就能免责。一方面,此举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油品质量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维权将面临极大困难;另一方面,对于被模仿的企业而言,多年经营的品牌形象被他人轻易“搭便车”,已然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即便商家声称手续齐全、获得工商注册,但这并不能为其经营行为背书,更不能成为扰乱市场秩序的挡箭牌。玩文字游戏、碰瓷知名企业,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关于“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相关规定,否则有关企业不仅面临停业整改的后果,更可能招致巨额赔款。
再进一步深究,此次事件也暴露出地方监管存在的滞后与漏洞。虽然相关部门在舆情发酵后第一时间介入调查,但这家山寨加油站早在2010年便已登记在册。“李鬼”公然以此面目存在十余年,间接反映出监管防线在某种程度上形同虚设。
真正的监管到位,应当做到防患于未然,而非总是后知后觉地补救。有关部门不妨建立“品牌标识库”,利用技术手段对新登记企业名称、装潢进行系统比对,从源头上防止“擦边球”行为的出现。同时,监管工作不能在企业注册之后就“画上句号”,必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执法人员不能只认那张“营业执照”,更要看企业的经营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只有畅通群众举报通道,变被动查处为主动出击,才能让“中园石化”们无处遁形,还市场一片清朗。(黑龙江大学 申勇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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