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3月30日通报,近日,网传视频称“广西河池一学校保安被曝用测试仪检查学生随身携带物品,一女生因一包泡面被拦下”,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核查,并及时发布《情况通报》。
学校出于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和培养健康饮食习惯的考虑,对携带泡面等行为加以劝阻,就事论理,是值得肯定的;但就事论事,则有些矫枉过正了。健康饮食固然重要,但方便面又不是有毒有害食品,吃一包天不会塌,也不会因此导致学生出现营养不均衡的情况。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方便面虽非什么营养美食,但肚子饿的时候应个急,嘴馋的时候解个馋,委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学校何以盯得如此之紧?是家长有要求,是怕学生不自律,是完全出于公心,还是有别的考量?这是亟须厘清的问题。
有一个网友的问题问得很好:“你们猜学校内有没有商店,卖不卖泡面?又是什么价格在卖?”如果学校里开设的商店不售卖方便面,那么只需着重讨论学校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温度;如果学校里开设的商店售卖方便面,那么按照学校的规定,就是明知故犯了,校方又因何不制止?
事实上,广西河池的这次事件不是孤例,此前网上也曾爆出湛江某中学禁止学生自带面包事件。那么,学生自带食物何以会成为“违禁品”呢?是因为怕出了食品安全问题负连带责任,抑或为了保护“校园商圈”的利益?学生不是摇钱树,不能没钱硬摇。
校园商店的食物与学生自带的食物不是非此即彼、只能“二选一”的关系,老师与学生之间更不是剑拔弩张的对立关系。校园管理要讲纪律,更要讲温度。无论在面对学生是否可以自带方便面的问题上,还是在发现学生自带方便面之后,都应该包容一些、柔软一些。比如前者可以召集家长、学生一起开座谈会讨论研究;后者可以委婉劝阻,而不是声色俱厉地批评。
每位老师都是从学生时代走来的,理应更懂得学生的心理。那么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同时,学校是否可以多站在学生的角度思考问题:劝阻的时候能否采用更温和的沟通方式,维护好孩子们的自尊心;在食物的选择上,又是否可以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给家长和孩子留出一定的自主空间?(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潘玉毅)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