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日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八部门出台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开始施行。这一《办法》的实施,连同此前一系列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措施,为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构筑了更为完善的法律屏障。网络社会,本来应该是信息奔涌、智慧激荡、社会互联的无限天地,是人类社会未来发展可能性的孕育之所,是无数生于数字时代的青少年的先天红利。但是,对于青少年而言,网络既为他们打开了通往知识、社交与创造的无限可能,也暗藏着信息茧房、网络沉迷、不良诱导乃至权利侵害的重重风险。如何为这群“数字原住民”系好成长的“安全带”,不仅关乎个体家庭的幸福,更关乎国家、民族的发展与竞争力,乃至人类社会的未来可能。
在当下,“算法”往往是网络生态形成的主导性因素。推荐引擎精准绘制着青少年的兴趣图谱,将好奇、求知与模仿的单纯行为模式转化为流量密码。更有甚者,一些无良平台利用无限滑动、即时反馈、社交攀比等内容设计,让未成年人沉溺于互联网信息制造的“多巴胺浪潮”当中无法自拔。这些针对未成年人的陷阱,背后往往还夹带私货——它们通过输入大量的刺激内容、畸形审美、拜金主义与极端个人主义,悄然重塑着青少年的价值观。与此同时,深度伪造技术制造了大量虚假信息混淆视听,继而通过生成式人工智能向未成年人定制化呈现。凡此种种,目的都在于使未成年人远离健康的成长环境,从而转化为流量时代商业增值的生产资料。
可以说,算法背后是一整套被扭曲的互联网平台的商业逻辑。这种商业逻辑对成长逻辑、社会逻辑的入侵,是问题产生的根源。要克服资本、平台逐利乱象,避免危害未成年人,透支社会发展,需要以法治为剑、以技术为盾,全社会同心协力,重新构筑网络社会的朗朗乾坤。
面对层出不穷的网络乱象,我国先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网络保护专章,随后又出台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央网信办利剑频出,“清朗”行动持续取得良好成效……从信息内容规范到个人信息保护,从沉迷防治到主动引导,我国针对网络未成年人保护建立了严密的法治体系。法治构建了长效机制,为网络未成年人保护奠定了底层基础,树立起守护未成年人未来的“万里长城”。
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构建防护网络只是第一步,网络空间的自我整合、改良同样重要。技术不应只对数据增长、资本增值负责,而是应该“向善”发展。在技术设计层面,多一些公序良俗的考量,多一些理性与良知的限制,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良好平衡,是运营平台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对于优质、正能量内容的提倡,与对于劣质、负面内容的封禁同等重要。在人工智能高速发展的当下,技术完全可以实现对优质资源的整体调配与再生产。这些技术的细微调整背后,是价值观的深层校准。要将“以人为本”的理念深深嵌入技术底层与商业模式当中,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长远“经济”,远远重要于算法逐利下“取之尽锱铢”的账面数字。
法治之剑虽利,技术之功虽著,若缺社会共治之“气”,也始终难成磅礴之势。归根结底,需要全社会形成治理闭环,整体性地拒斥网络空间乱象,改善网络生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同时也是社会整体网络素质提升的重要一环。
在网络空间中迷失的未成年人背后,往往存在着家庭和社会生活的缺位。许多父母及家长自身便沉迷于网络空间,无暇监督、教育未成年人,甚至推诿责任,长期缺乏与孩子的精神沟通,压缩孩子在家庭和社会领域中的活动空间。如此一来,再好的外部防护也无法深入未成年人生活的内部。家长素质的自我提升、良好网络习惯的培养以及家庭生活的积极氛围,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要补充。
同样地,校园也应正视网络空间的合理性一面,改堵为疏,引导未成年人主动、积极地利用网络资源,建立“数字免疫力”,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地成长,培养在信息洪流中独立思考的能力,成为清醒、理性、有节制的数字公民。
古人云:“蒙以养正,圣功也。”未成年人的价值塑造,关乎一个民族未来的气象,关乎人类将往何处去的时代命题。数字浪潮,浩浩汤汤,还网络一片清朗,才有未来的“少年强则国强”。当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在数字浪潮中乘风破浪,当网络空间真正成为赋能成长、和谐共建的沃土,那将是人类通过“数字时代”走向更多可能的新的开始。(大河网特约评论员 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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