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刚做完透析,下午就为电诈团伙取现;个别中学生“一机在手”,兼职干起电诈引流……这些触目惊心的场景,勾勒出电诈犯罪的新变种。当重症患者、未成年人沦为电诈链条上的“棋子”,我们必须警惕:电诈正钻法律空子,把特殊人群当成逃避打击的“挡箭牌”。
这些年,我们的反诈成效显著,电诈犯罪的生存空间不断被压缩。但是,电诈团伙不甘坐以待毙,就开始“另辟蹊径”——盯上了“一病一小”。在金钱和侥幸心理的蛊惑下,一些重病患者和个别未成年人成为电诈团伙的帮凶。他们之所以选择“一病一小”,道理也很简单:这类人群属于弱势群体,在司法惩戒上存在“收押难、治疗难、监管难”的特点。
考虑到重症患者的身体原因,警方只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考虑到初中生是未成年人,警方往往秉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然而,这些人性化的法律设计,却被不法分子恶意利用,成为他们规避打击的“保护伞”。对此,我们绝不能视而不见。
重症患者因经济压力,把为电诈取现当成“赚快钱”的门路,认为自己只是从犯,罪责较轻;个别中学生则出于贪念,参与诈骗引流,也觉得这是“无伤大雅”的兼职。殊不知,这种知法犯法、有恃无恐的心态,让他们陷入违法泥潭。
要破解这一难题,需要相关部门从多方面发力。首先,在法律层面,应细化对特殊人群涉诈的处置规定,既保障其合法权益,又避免被不法分子钻空子。比如,要完善法律保障,细化对特殊人群涉诈的量刑标准,既体现司法温度,也守住法律底线,对屡教不改者依法从严惩处,破除“抓了就放”的认知误区;比如,对未成年人涉诈,强化家庭教育和学校引导,应将反诈知识纳入教育体系,通过校园宣传、家校联动,引导其树立法律意识。再者,在社会层面,要加强对特殊人群的关爱和帮扶,为重症患者提供更多经济救助渠道,加强对留守儿童、问题学生的手机管理,加强对这些孩子的关爱,减少他们误入歧途的可能。
电诈手法不断翻新,但万变不离其宗,其本质是利用人性弱点和治理漏洞牟取暴利。面对这场持久战,我们必须精准洞察新动向、补齐治理短板、凝聚全民合力,让特殊人群远离电诈陷阱,才能挤压电诈犯罪空间,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黄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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