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南京某派出所副所长马某,为了完成所谓的查处任务,竟然设计陷阱,让6名未成年人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再将他们抓获。最终,这名副所长因欺骗他人吸毒罪一审被判5年,同行的3名社会人员也一并获刑。这事听着荒诞,却真实地发生在执法者身上,揭开了基层治理中某些扭曲的病灶。
执法者本是守护底线的人,可马某把手中的权力变成了完成指标的工具。他要的不是辖区无毒、保护未成年人,而是报表上好看的数字。为了这个数字,他可以主动提供新型毒品,找来社会人员牵线,把孩子骗到宾馆里吸食,再以执法者的身份将他们“查获”。一整套流程像演戏,只是受害者是6个毫无防备的未成年人。毒贩害孩子是为了钱,马某害孩子是为了政绩和考核,是公权力对弱者的公然施暴。
而更让人感到不安的是,这种荒唐操作背后,是一些地方畸形的考核逻辑。涉毒案件有指标,打击任务有数量要求,完不成就要被问责、影响评优晋升。于是,就有人动歪心思,不把精力放在日常巡查、预防教育、源头管控上,反而想着怎么“造案件”“凑数字”。当执法不再以治理和保护为目的,而是沦为应付考核的表演时,权力就彻底变了味。
依托咪酯作为新型毒品,常伪装成电子烟,迷惑性强,对青少年危害极大。国家一直强调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售卖毒品、诱骗未成年人吸毒的行为,最高法也明确对此类犯罪依法从重处罚。可马某身为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把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变成了伤害未成年人的凶器。这样的人站上执法岗位,本身就是对法治的讽刺。
5年有期徒刑,对马某而言是法律的制裁,但对那6个孩子来说,是深深的伤害。一次被设计的吸毒经历,可能给这几个孩子留下终身都难以磨灭的阴影,被贴上不良标签,影响升学和未来发展。他们本是无辜的,却因执法者的犯罪被推入毒品的泥潭。这种伤害,不是一句道歉、一个判决就能抹平的。
基层执法的初心,是守护一方平安,保护百姓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权益。可当权力被指标绑架,当责任被功利取代,执法者就可能变成伤害群众的人。马某的案子虽是个案,却提醒我们必须重新审视那些不合理的考核机制,把执法的重心从数字回归到治理本身,从任务回归到责任本身。
法治的底线,不是靠指标堆出来的,而是靠每一次公正执法和对弱者的保护撑起来的。如果执法者都能随意设计陷阱伤害孩子,那百姓又如何信任法治?对马某的判决,不只是对一个副所长的惩罚,更是对所有手握公权力者的警示。(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罗登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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