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声丨校园安全治理须守住法治边界

2026年05月06日16:49

来源:大河网

近日,泉州职业技术大学一名学生“走路看手机”被内部通报拟劝退,并拟辞退4名教师的消息引发舆论关注。校方回应称,此举源于此前多起类似安全事件,相关处理仅为内部初步意见,实际上并未执行。

据5月5日报道,泉州市教育局发布通报称,已责令学校停止不当处置,并对负责人进行约谈。经核查,涉事学生和教师均未被劝退或辞退。学校也承认处理不当,正在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

校园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学校通过主题教育、督导巡查、扣分警示等方式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理所应当。问题在于,安全治理不能盲目上纲上线,更不能将学生的轻微不当行为适用“劝退”这样的重大处分。

所谓“劝退”,在现实中往往意味着学生被迫离校、受教育权严重受损,其实质后果近乎开除学籍。根据教育部现行有效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列举了可以开除学籍的情形,包括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或屡次违纪经教育不改等。走路看手机即便违反学校行为规范,也与这些法定开除情形相距甚远。

学校有权制定、执行校规校纪,但不能以内部口号、专项行动或工作群通报逾越国家规定的红线。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高校应把依法治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融入、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判例中也指出:“涉及学生受教育权的处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程序正当”。若学校只是为了强化专项行动的执行效果,就将学生推向退学边缘,显然有失法理。

同样需要追问的是,对4名教师的连带处理是否合规。学生走路看手机,相关教师是否负有直接责任?责任边界在哪里?是否经过调查、申辩和人事程序?如果走路看手机都可能被上升到劝退、开除,那么这种管理方式对在校师生造成的寒蝉效应,也应被认真审视。

高校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而不是制造服从。安全教育重在让学生认清安全风险、养成安全习惯、预防危险发生,而不是让学生因一次违规就担心失去学籍。高校可以警示学生走路不看手机,但不能用“劝退”证明管理有力度。可以压实教师管理育人责任,但不能用“辞退”制造震慑。

高校治理不能停留在过去“管得住”“压得下”的陈旧思维中,尤其是涉及学生的受教育权、教师的合法劳动权益等重大事项时,更应让合法性审查前置,而不是等舆论发酵后再以“实际未执行”来补救。

对此,高校有必要进一步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可参照相关省份教育部门的指导意见,通过引入校内法学专家、校外律师参与重大处分合法性审查等方式,完善“法治工作机构+法律顾问+法治工作联络员”的工作体系,推动法治力量深度嵌入学校治理全过程。

依法治校不是一句口号,而是高校处分权运行的底线。治理校园安全,既要有力度,更要遵法度、有温度。(安徽大学博士生 檀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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