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声丨校园偷拍频上热搜,我们究竟缺了哪一课?

2026年05月14日17:25

来源:大河网

5月11日,“南京审计大学一研究生在校内偷拍女生裙底”引发舆论热议。据中国新闻网消息,5月12日晚,南京审计大学通报称,经查,南京审计大学学生顾某某在校内偷拍他人隐私情况属实,情节严重。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顾某某开除学籍处分。

据大河报消息,5月13日,又有网友爆料称,华南理工大学一名男生在课堂上用手机偷拍女生裙底,当场被女生发现。校方回应称,经核查确有偷拍行为,已依规给予涉事学生留校察看一年处分。

两起事件接连进入公众视野后,舆论首先聚焦的是“为何同是偷拍,处分结果却不同”。有人质疑华南理工大学“处罚偏轻”,甚至扣上“名校包庇”的帽子。但处分是否适当,不能只看结果轻重,也不能简单套用“同罪同罚”的情绪判断,而是需要综合考量事实情节、危害后果、悔过表现、被侵害人意见以及学校规章中的裁量空间。

南京审计大学2023年发布的《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纳入可处罚范围。该校通报中已明确偷拍学生的行为“情节严重”,因此作出开除学籍处分,符合相关规定。

华南理工大学的惩处也是“有章可循”。该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2022年修订)》第四十八条中明确,偷窥、偷拍、窃听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传播他人隐私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第十三条还规定,主动承认错误、有悔改表现、主动消除不良影响等,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

从目前公开的信息看,涉事男生在被女生发现后删除相关内容,并向被偷拍女生道歉,女生也表示接受道歉。这些情节均构成了学校裁量时的考虑因素。当然,公众仍有权追问:偷拍视频是否已被彻底删除?是否存在二次传播风险?调查程序是否充分,等等。这些细节越透明,处分结果越能经得起公共审视。

两个事件虽然同属偷拍行为,但各校管理规章有所差异,偷拍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和受害人意见也有所不同,只要依法而行、依规惩处,高校的处理也无需被网络舆论过度审判。

处分只是底线治理。首先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极少数已经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仍然缺乏最基本的边界意识、性别意识和法治意识?为什么偷拍、性骚扰等问题,总是在事发后才通过处分被看见,而不是在教育链条中被提前阻断?

大学生偷拍,直接责任人当然是实施偷拍的学生本人。所谓“性压抑”“性无知”“一时冲动”,都不能成为侵犯他人隐私的借口。但高校也不能借此就把自己放在“事后处分者”的位置上,与犯错学生做切割。

《大学》所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如果教出的学生连尊重他人的基本道德准则都守不住,高校管理者是否应当好好反思,德育课程是不是上到位了,还是沦为念PPT、点名签到的流程?

其次,价值观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大学生“出事”,不能只在大学阶段寻找答案。2024年一项由中国计划生育协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主体共同发起、涵盖八个省市、样本量超3万的大学生恋爱调查发现,有约25%的大学生既没有恋爱经历,也没有恋爱意愿;虽然半数以上大学生有恋爱经历,但处于恋爱状态的仅占四分之一。

这不是为偷拍者找借口,无论存在怎样的情感困惑、性别认知偏差等原因,都不能成为侵犯他人隐私与尊严的理由。但相关调查数据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当代中国青年在亲密关系、性别观念和情感表达上的困境。

性别观念是个体建立亲密关系、恋爱关系的重要认知基础。大学生恋爱率走低,固然与就业压力、学业竞争、社会节奏等因素有关,但性别观、爱情观等观念的错位,也不应被忽视。审视这种观念的错位,不能只看到大学校园里的某一次越界行为,而应放在更长的成长时段中追问:中小学阶段的前置性别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是否到位?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统计: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强奸罪25558人、猥亵儿童罪11650人、强制猥亵侮辱罪3627人,占总起诉人数的54.8%。成都未管所的数据显示,未成年性犯罪占比从2012年的8%增长到2022年的39%,十年间增幅高达387%。

列举这些数字,并不是为了渲染“青少年性违法犯罪普遍化”的社会恐慌,也不是要简单推出“性教育缺失必然导致偷拍”的机械因果关系,而是提醒全社会:身体边界、性别平等、同意原则、亲密关系等必修课,不能等到大学才补。

现实中,性教育常常被遮蔽在“青春期教育”“健康教育”之下。讲生理知识多,讲品德修养少。讲“保护自己”多,讲“不侵犯别人”少。似乎只要回避“性”这个字,就能回避成长中的真实问题。似乎只要不讲,孩子就不会好奇,不会误解,不会越界。可事实恰恰相反,越是讳莫如深,越容易让错误认知在暗处滋长。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主任医师陈玮曾在2026年两会期间提出加快本土性教育队伍建设的建议,同时指出当前我国性教育教师培养工作仍存在专职岗位缺失、教学能力不足等短板。这恰恰说明,性教育的缺位,并不只是某一所学校、某一节课堂的问题,而是课程体系、社会观念等共同作用下的长期短板。

要从源头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不能只靠一次次处分后的舆论震动。

第一,要推进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改革,将性别教育、身体边界、亲密关系教育等内容纳入师范生培养、教师职前培训以及教师资格考试相关评价体系。性教育不能只是少数德育、思政老师的“附加题”,而应成为所有教师都应具备的通用素养。

第二,要推动全面性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课程体系,形成幼儿园、中小学、大学相衔接的教育闭环。从认识身体、保护隐私,到理解性别差异、尊重他人边界,再到建立正确的交友观、恋爱观和法治观,不同阶段有不同重点,但不能长期缺位。

第三,高校也应建立更加系统的性别教育、品德培育与惩处衔接机制。可以参照学术道德委员会的做法,建立类似学生品德与行为规范委员会的专门性管理机构,把性别尊重、隐私保护、反性骚扰教育纳入校园治理体系。学术不端有人管,隐私侵犯同样不能只靠事后惩处来补救。

校园偷拍接连曝光,值得关注的不只是处分轻重之争,更是性别教育长期缺位的问题。依法依规处分,是高校治理的底线。性别教育、品德教育,不能总在底线被突破之后才姗姗来迟。

法规让学生“不敢犯”,德育课程教会学生“不应犯”,这些都是必要的外部规训。真正要让学生从内心深处理解性别边界、尊重他人隐私,进而做到“不会犯”“不愿犯”,还需要构建更加系统的性别教育体系和道德培育体系。

大学校园偷拍频上热搜,不能只骂高校管得松,更应追问:我们的性别教育和道德培育,究竟缺了哪一课?(安徽大学博士生 檀思源)

责编:孙华峰   编辑:韩淼宇  审核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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