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南阳一家名为“渝见小面”的夫妻店,被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商标侵权,索赔七八千元。老板娘对着镜头哭诉:“一碗面只卖八块钱,这得卖一千碗才够赔。”这段视频迅速引爆舆论。短短四天内,“遇见小面”撤诉、道歉、赠商标,剧情一再更新。事件看似以和解收场,但真正值得追问的是,一家估值数十亿的连锁品牌,为何要起诉一个相距千里、经营范围不超过三公里的夫妻小店?
答案指向一个令人不安的现实:当商标维权被外包给逐利的第三方律所,法律保护就异化成了流水线式的霸凌工具。
普通消费者与网友的第一反应是“不寒而栗”。“大厂欺负小个体”“一碗面八块钱还要被索赔”的情绪在社交平台上发酵,大量“遇见小面”会员发起储值退款。法律界不少专家认为,此案大概率不构成侵权。判断商标侵权的核心是“公众混淆的可能性”,而两家店经营地域、店面规模、受众范围天差地别。小经营者群体更是从中读出了“随时可能收到传票”的不安全感。而在企业品牌方内部,部分从业者开始反思,知识产权保护不该是“宁可错杀”。过度维权不仅招致舆论反噬,更会反伤品牌声誉。也有声音认为品牌有义务维护商标纯洁性,问题出在执行尺度而非维权本身。
“遇见小面”将商标维权打包给第三方律所,这本是常见的企业外包模式。问题在于,这类律所的收入结构往往以“和解金”或“胜诉分成”为核心。对于这些律所来说,被告越多,和解越快,利润越大,于是他们尽可能扩大打击范围。和解金的定价策略极为精巧,通常定在比应诉成本略低、又比小经营者心理承受力略高的区间。这种模式也暴露了企业内部法务外包后的考核机制缺失,无人对单个案件的公平性负责。一旦出事,企业可以迅速切割,将责任推给外包方,用一纸终止合作的声明换取公众谅解。这种外包逻辑在商业领域屡见不鲜,但当它应用于司法领域时,后果尤为严重。企业可以用极低的内部成本,发动一场针对成千上万小微经营者的法律战争,而这些小经营者几乎没有还手之力。
商标法的初衷是防止消费者混淆、保护商誉投入、激励创新。但当维权变成一场脱离市场实际的文字游戏,不分场合地发起攻击,法律就从“盾”变成了“矛”,而且是一把专门刺向弱者的矛。此案中,被告使用“渝”字指向重庆简称,是对地名的正当表达,也是对“小面”地域风情的真实描述。如果连这都要被起诉,那商标法的保护边界何在。过度维权不仅无法真正保护品牌,反而会侵蚀公众对知识产权制度的信任,让正当的维权者也被污名化。
“遇见小面”的道歉和撤诉是一次舆论压力下的紧急刹车,但真正的反思不应止步于此。只要企业不建立内部的案件实质审核机制,不改变以和解金为导向的考核方式,同样的逻辑换个律所就能卷土重来。下一个被起诉的可能不是“渝见小面”,而是“豫见小面”“遇鉴小面”,或者任何一个普通人在街头巷尾用心经营的招牌。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在于让每一个诚实的经营者都能安心地亮出自己的招牌。(江西师范大学 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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