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一现场》报道:2026年7月27日下午,在2026年国青国少集训队(第七期)江苏省选拔赛14岁组半决赛比赛中,运动员曹彦灏在比赛失利后,挥拳击打对手,扰乱赛场正常竞赛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该行为违背了体育精神,损害了该省青少年乒乓球运动员队伍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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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这是一起严重的赛场暴力事件,性质十分恶劣,江苏省乒乓球运动协会依据《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对其作出全省通报批评、取消全部比赛成绩、省内禁赛1年的处罚,该处罚合规且必要。
我们认为,竞技体育的核心内核是公平竞争、尊重对手,这种暴力行为不仅彻底背离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体育宗旨,而且也损害了该省青少年乒乓球运动员队伍良好形象。
早在2024年7月,有关方面就已公布了《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明确将“赛场暴力”纳入违规范畴,可见此种恶劣行径属于赛事规则明令禁止的行为,受到严肃处理实属咎由自取、无可厚非。
作为面向青少年的选拔赛事,曹彦灏的暴力行为不仅会对受害选手造成身心伤害,同时也给所有参赛的小运动员传递了错误的胜负观,更不利于青少年体育氛围的正向引导。
窃以为,运动员尤其是小选手,比赛失利属于正常现象,只要总结经验教训,更加刻苦训练,完全可以东山再起。相反,如果心理失衡继而暴力相向,做出背离体育精神、体育道德的出格之举,就不是简单的一句道歉就可以草草了事的。
反观这一事件,也给所有的青训机构、教练员和家长敲响了警钟:任何体育赛事,不仅仅要求运动员争金夺银,还应具备规则意识与体育精神,只有将运动员的情绪管理和正确胜负观教育放在靠前位置,才能使体育比赛回归正向,只有铲除了滋生极端情绪的土壤,才能培养出体能、技能及道德俱佳的运动员。(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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