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7月29日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明确,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强反网络暴力宣传教育,将反网络暴力纳入课程体系;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遭受网络暴力或者未成年学生实施网络暴力活动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其监护人。
如今的校园暴力已经不再局限于肢体冲突、言语欺凌,网络暴力成为新的表现形式。从“线下拳脚”到“按键伤人”,校园网络暴力披上了“匿名”的外衣,躲进了群聊、贴吧、短视频的角落里,给人带来的伤害更深更久、更加难以愈合。
现实中校园网络暴力的案例更是屡见不鲜。2025年10月,成都初二学生王昭因怀疑同学偷拿钢笔,趁对方不备用手机偷拍隐私照片,立即发至有42名同学的班级群,配以侮辱性文字进行诽谤。照片随后被大量截图、涂鸦和二次传播,导致受害者被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需长期治疗。今年6月,最高检与央视联合制作的《守护明天》节目中13岁初二女生鹤鹤因同学误会,对方匿名在私人运营的“校园墙”恶意造谣,平台未核验信息直接发布,大规模网暴接踵而至,致使鹤鹤重度抑郁、多次住院。四川营山六名十五六岁的初三毕业生因琐事组建微信群,对一名女同学长时间辱骂、捏造不实信息。
这些案例的共同点是,施暴者和受害者都是未成年人,事发场景都与校园密切相关。校园网络暴力带来的伤害不会随着放学铃声落幕,反而会在网络空间持续传播、反复发酵,给学生带来长期的心理创伤,严重影响身心健康与人格塑造。以往单纯依靠学校德育说教、家校口头劝导的治理方式,早已难以适配当下复杂的校园网络生态。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补齐了校园网暴治理的法治短板,让校园网络保护从“柔性劝导”转向“刚性规范”。
一直以来,我国始终坚持未成年人优先保护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学校保障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制止各类欺凌行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也明令禁止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欺凌。但过往治理中,校园网络暴力存在界定模糊、干预滞后、责任不清的问题,部分学校存在重成绩、轻素养的倾向,网络素养教育流于形式,面对学生间的网络冲突,多以简单批评、口头调解收尾,缺乏常态化预防和系统化处置机制。
新规将反网暴教育纳入校园课程体系,正是从源头破解治理难题。网络素养是新时代青少年的必备素养,法治认知、边界意识、共情能力的培育,远比临时的警示教育更有效。常态化的课程教学,能够让学生清晰认知网络暴力的危害与法律后果,明白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存在边界,从根源上杜绝跟风施暴、恶意造谣、人身攻击等行为。同时,也能教会学生识别网络暴力、掌握自我保护方法,学会理性应对网络冲突,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而学校及时干预、及时告知监护人的双重责任设定,则构建起校园网暴处置的闭环机制。不同于普通网络纠纷,未成年人涉网暴事件亟须家校联动、快速处置。当学生遭遇网络暴力,及时的制止、心理干预和家校沟通,能够有效避免伤害扩大,缓解学生心理压力;当学生出现网络施暴行为,学校联动家长及时介入纠正,既能约束不当行为,也能及时开展法治教育,矫正学生偏差认知,防止小过错演变为违法行为。这一规定压实了学校的育人责任,也倒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打破校园治理与家庭监管的壁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校园更不应成为网络暴力的盲区。给校园网络暴力拴上法律的缰绳,不是束缚,而是护航。让每一个少年在屏幕前都能被温柔以待,这是法律应有的温度,也是社会应有的底线。(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关东客)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