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丨“全给你买了”就能砸人?买得来西瓜买不来尊严

2026年07月30日14:39

来源:大河网

街头一场口角,最终演变成西瓜砸头的暴力事件。海峡都市报消息:7月28日晚,宁波北仑,水果摊贩孟某宇因挑瓜动作与顾客范某明发生口角。双方争吵升级,范某明女儿范某玲不仅未加劝阻,反而电话摇人。丈夫杨某日到场后,径直拿起摊贩的西瓜连续砸向孟某宇头部,嚣张叫嚣“全给你买了”“多少钱一斤”。目前,涉事夫妻二人均已被行政拘留并罚款。

原本一场双方各退一步就能解决的普通口角,最终演变成了一场性质恶劣的暴力升级。冲动不是打人的借口,所谓的“我砸我赔”更不是践踏他人尊严的理由。损坏物品,依法赔偿,天经地义;但损伤他人身体、践踏人格尊严,付出法律代价,更是理所应当。

让人愤怒的不仅是男子砸人的凶狠,更有“全给你买了”的狂妄。在这位顾客眼中,暴行的伤害似乎可以轻易一笔勾销:砸坏的西瓜可以赔,被砸的头颅也能标价。这种“我砸,我赔得起”的蛮横逻辑,不仅将他人的身体与人格尊严粗暴地折算为商品,更企图用金钱为自己的肆意妄为“买单”。这绝非简单的情绪失控,而是一种有钱任性的傲慢幻觉在作祟。这种傲慢若大行其道,必将侵蚀法律底线、社会规则以及公平正义的根基。

市场交易有价格,人格尊严无筹码。法治社会,西瓜是商品,但人格不是;买卖自由是交易双方的权利,但伤害他人不是。所有人的人格尊严都是平等的,没有任何人拥有凌驾于规则之上的豁免权。北仑警方的迅速处置,正是对这种金钱万能思维最有力的回击:挥向他人的拳头,最终砸碎的是自己的自由;以为能用钱摆平的一切,最终都要用法律的代价来偿还。情绪的宣泄不能逾越法律的边界,金钱的分量大不过法治的尊严。

城市的烟火气,需要法治来守护,更需要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来滋养。每一个在烈日下讨生活的人都不易,作为消费者,在享有服务的同时,更应恪守文明的边界。切莫让一时的戾气蒙蔽了双眼,更别让金钱的傲慢践踏了法律的尊严。毕竟,在这个法治社会,买得来西瓜,买不来尊严,更买不来肆意妄为的“特权”。(大河网河声评论员 高家千)

责编:孙华峰   编辑:申久燕  审核:银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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