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赵志疆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其中提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等一系列“硬杠杠”,旨在进一步规范网络用餐市场。据悉,该《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大河报记者在郑州调查发现,该《办法》将对平台商、商家和消费者产生深远影响。部分平台商表示,下一步将由第三方公司到线下门店核实,以规避外卖商家“挂靠”实体店行为。(详见今日本报AⅠ·06版)
借助互联网+的春风,网络餐饮服务行业蓬勃发展,由此产生了一个又一个创业神话。不过,网络餐饮在给公众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其“野蛮生长”的弊端也开始逐步显现。虚假宣传、流动经营、“黑暗料理”……随着网络餐饮黑幕的不断曝光,这一新兴产业自身正面临巨大的信任危机,无论是从保障消费者权益,还是从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来说,都有必要为网络餐饮建制立规。
现实生活中,正规餐饮场所都会在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件,这既是依法经营的前提,也是保障消费者利益的基础。但在网络空间里,消费者看到的往往只是商家的自我宣传,无从知晓他们真实的经营状况,以及是否具备相关经营资质。网络的虚拟性和隐秘性,使商家无证经营成为可能,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和激烈的市场竞争,网络餐饮行业内部不免产生躁动——餐饮卖家急欲占领市场,电商平台忙着笼络资源,在两者一拍即合的过程中,经营者自身的资质往往容易被忽略。
网络餐饮乱象频仍的一个关键原因就在于门槛太低、监管缺失,公众既看不到谁在经营,也看不到谁来监管,价格因此成了左右消费者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当价格低廉成为商家制胜的“法宝”,网络餐饮的质量令人堪忧,整个行业也很容易在恶性竞争中陷入混乱。明确要求网络餐饮商家持证上岗,无疑是规范行业秩序的第一步。在此基础上,网络餐饮生产和运送过程中的各项管理指标更容易落到实处。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要实名登记入网经营者,审核入网经营者证照并承担相关责任。现实问题是,网络外卖平台的店家不仅数量庞大,而且散居各处,监管部门很难逐一审查到位。与此相对应的是,随着外卖平台之间的竞争日益白热化,不少外卖平台将注意力放在扩大市场份额上,全然不顾店家是否具备相关经营资质,更有甚者,纵容店家通过刷单等欺诈行为提高排名。监管者“管不到”,外卖平台“不想管”,如此一来,消费者不免陷入一种危险境地,网络外卖行业的秩序同样遭受破坏。对于餐饮商家来说,依法经营是不容逾越的底线;对于电商平台来说,加强管理是无法推卸的责任。只有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才能在规范行业秩序的同时,维护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当然,仅凭企业自律显然远远不够,全面覆盖到位的监督检查机制不可或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全程控制”被确立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网络外卖平台上的店家虽然散居各地,但其销售行为是在网络上统一完成的,因此必然会留下相应的痕迹。加强市场监管,不妨从建立全程追溯制度着手,一方面通过数据共享实施动态监控,另一方面通过责任倒查明确各方责任。身处“互联网+”的市场大环境中,不仅食品种类更加繁多,食品的经营方式和流通渠道也更加多样化,只有建立起全程可控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才能确保每种食品都能通过信息追溯“验明正身”,以食品安全树立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