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防范“首付贷”乱象重来

2018年11月20日07:38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樊大彧

  最近有媒体调查发现,此前已淡出房地产市场的“首付贷”,在多地呈死灰复燃态势。一些开发商包括一些大型房企私下推出“首付贷”或“首付分期”吸引购房者,监管部门和相关方面对此应有足够的警惕。

  今年以来,各地坚持因城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强化地方调控主体责任,从三季度开始,楼市频现降温信号,住房成交价普遍下滑,房地产市场正在逐步回归理性。此时“首付贷”或“首付分期”重出江湖,对这一现象可能产生的负面作用,应当进行科学研判、严密监测和严加防范。

  “首付贷”是在买房者购房款不足的情况下,开发商或其他第三方金融平台为其提供贷款,用于解决首付资金,让购房者快速入市。早在2016年,有关部门就认定“首付贷”是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央行等七部委发布有关规定,要求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今年6月底,针对一些热点城市再现“抢房潮”,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之后多个省份和城市也将“首付贷”列入了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范围,予以重点打击。

  通过“首付贷”或“首付分期”买房,相当于加杠杆购房,这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原则相违背,是突破现行购房限制政策的违规行为,对当前楼市调控可能构成严重干扰。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地产中介没有取得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向购房者变相发放贷款,这种违法金融业务,潜藏着较大的系统性风险。

  对于涉足“首付贷”或“首付分期”的购房者而言,极有可能因此掉进一个甜蜜的陷阱。一些购房者原本计划很周全,先通过“首付贷”把房子买下来,然后借钱或卖掉老房子来迅速还掉“首付贷”。一旦某个环节出了问题无法及时还款,逾期可能造成巨大的违约金损失。更严重的是,有的购房者可能通过“消费贷”及大额信用卡套取资金来归还“首付贷”,这种行为不仅大大增加了未来还款压力,还可能导致银行拒绝为其办理房屋按揭贷款,进而引出一系列纠纷并产生重大经济损失。

  “首付贷”或“首付分期”让还款能力不足的人进入了房地产市场,既是对购房者的不负责任,也给市场平添风险。监管者要提高警惕防范风险,购房者更需要提高警惕,防止自身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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