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需要“硬约束”

2019年02月20日07:27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带薪休假为职工法定假期。然而,记者随机采访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80名职工后发现,不休也拿不到补偿、跨年自动清零、年假被指定或冲抵、跳槽后年假“缩水”等休假“潜规则”不断,让职工抱怨带薪休假仍是“纸上福利”。(据2月19日《工人日报》)

  带薪休假成为“纸上福利”,是由来已久的老问题。表面上看,这是劳资双方权利和地位不平等所导致的,从深层次来说,公权力支持力度不够才是最重要原因。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基本停留在“民不举,官不究”层面,缺乏为劳动者争取福利待遇的主动性;监管部门执法缺位,很少有用人单位因不落实带薪休假而受到处罚,使得休假不断遭遇“潜规则”。因此,让带薪休假梦想照进现实,必须强化制度保障。

  剥夺职工带薪休假的行为是违法的,要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从实施情况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尚有待细化完善的地方,要制定量化标准,让违法成本清晰可见,这样既能保障劳动者权益,又能制约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执法监管要主动作为,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工会应充分发挥职能,主动介入,扮演好劳动者代言人的角色……多管齐下“硬约束”,带薪休假才能不再是“摆设”。       (张国栋)

编辑: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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