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不是筐,不能啥都往里装

2019年07月11日07:52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秦希

  继垃圾分类后,又一行为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7月8日起,南京正式对抓拍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非机动车、行人一年内闯红灯等违法达到5次及以上的,认定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见7月4日《人民日报》)

  此消息立即引发网友热议。部分网友表示:支持,建议全国推广。但也有网友提出质疑,机动车闯红灯都没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仅针对非机动车与行人,岂不是滥用个人征信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现代社会,社会征信体系事关重大,不仅涉及生产、生活等方方面面,更是呵护社会诚信、提升社会运转效率的重要制度保障。不仅经济活动需要诚信,而且精神文化活动也一样需要诚信。此次,南京将闯红灯与个人信用挂钩,体现了地方“猛药治疴”的决心。然而,近些年诸如恶意跳槽、乱扔垃圾、欠水电费等纳入“个人征信”现象,似乎给人一种“征信是个筐,啥都往里装”的印象,这与征信系统应有的严肃性、规范性与明确性,构成了不小的反差。

  我国的征信体系正处于初期建设阶段,相关制度仍待完善,对于征信滥用问题同样需要重视。对于闯红灯纳入征信系统的做法,相关部门还需全方位、多层次地思考、探索。在南京推行个人信用与闯红灯挂钩之前,已有城市作出了类似尝试,但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着执行难、落实难等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应吸取前车之鉴,切实利用好个人信用这把双刃剑。

  征信社会的建设是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国家、企业和个人多个层面。因此,有关部门应强化征信体系的顶层设计,细化执行标准,完善制度体系,明确权利主体等,并以法治的方式加以确立与保障,决不能在法律之外,进行道德审判和绑架。只有这样,征信体系才能做到公正、公平,真正为社会诚信护航,成为美好生活的通行证,让守信的个人、企业在发展的道路上一路“绿灯”。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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