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做专业事,才能让“保价”更“保险”

2019年07月29日07:30

来源:大河报

  □本报评论员赵志疆

  北京的钟先生通过顺丰邮寄了一台价值98万元的医疗设备到南宁。他特意选择了2万元的保价,保价费100元。签收时发现包装破损,外壳变形,如果修复,需要1万多元。钟先生本以为2万元的保价额度完全可以支付维修费用,钟先生提供了设备的发票以及维修的单据后,顺丰方面表示,可以赔,但只能赔250元。

  购买了2万元的保价服务,遭受1万多元的实际损失,按照普通人的理解,保价服务应该足够赔付损失,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快递公司的赔付金额只有区区250元。面对这样的处理结果,不仅钟先生感到难以接受,旁观者也是一头雾水——如果保价服务不能足额提供保障,为什么还要掏钱购买这项服务?

  快递业的蓬勃发展给公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从最初“小打小闹”购买日用品发展至今,越来越多的人将网购当作购物首选方式,于是,快递包裹的“含金量”日益水涨船高,其中不乏一些贵重物品。毋庸讳言,快件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者丢失的现象长期存在,只不过,在快件单价普遍不高的年代,这些损失很容易被外界忽略,即使产生争议,也不难协商解决。随着快递单价日益升高,由此引发的分歧和争议越来越大——如果快件遗失或者损坏,到底应该怎么赔偿?

  曾几何时,快递业普遍实行的是以运费为参照进行破损赔偿,最高赔付标准不超过运费的3倍。这样的赔付标准虽然饱受诟病,但却被快递业奉为圭臬。于是,出现了大量贵重物品“论斤赔”之类令人啼笑皆非的事例。在此背景中,不少快递企业推出了保价服务,旨在为快件提供额外的保障服务,多数寄送贵重物品的人,也乐得为此埋单。然而,钟先生的遭遇使人看到,“保价”并不能“保安全”,所谓掏钱买平安,很可能只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心理安慰。

  当快递企业煞费苦心地解释“赔付比例”概念的时候,对于消费者来说,计算“赔付比例”堪称“烧脑”难题。其实,多数人并不关心如何赔付,关心的只是,约定的保价服务,为什么不能赔付到位?同样的保价服务,因为所保物品价值不同,所以赔付比例也大相径庭,这本就难以理解,更令人无法想象的是,价值高的快件竟然赔付额更低——因为保价金额与实际价值比率低。这就未免有些匪夷所思了,即使不奢谈“照价赔偿”,起码也应该按照保价金额来赔偿损失吧?为什么价高的快件反倒低赔?

  也许有人会认为,寄送高价物品就应该购买更高价码的保价服务。但实际情况是,多数快递企业都有限价条款,超出了一定保价范围,概不提供服务。也就是说,快递企业预设了保价服务的“上限”,并由此拉低了实际赔付的“下限”。如此口惠而实不至的保价服务,象征意义显然远远超出了实际意义。

  面对质疑,快递企业习惯于以《邮政法》第四十七条做“防弹衣”,实际上,该条款适用的只是“邮政普遍服务业务”,《邮政法》第四十五条解释得很清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所谓“邮政普遍服务业务”,简而言之,就是邮政网点提供的基础服务,快递企业显然并不包括在内。既享受市场化的高收费标准,又试图打着基础服务的旗号躲避赔偿责任,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

  实际上,无论有没有购买保价服务,快递企业都应该保障货物安全送达,这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也是无法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快递企业试图规避风险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逃避责任的做法,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保价”不“保险”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这只是快递公司自己提供的一种安全保障服务,相比起专业保险公司来说,无论是专业能力还是赔付实力都有着巨大的差距。既然如此,何不将“保价”服务交给真正的保险公司来做呢?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才能让“保价”更“保险”。这或许是化解此类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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