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柜不能“敲竹杠”

2019年11月07日08:19

来源:河南日报

  快递柜诱导“打赏”一事日前引发热议。记者调查发现,快递柜不只存在诱导“打赏”问题,强制付费、快递员不告而放、开柜即认定签收、通知信息手段单一等问题,也备受消费者诟病。(见11月6日《武汉晚报》)

  快递企业在居民小区、便利店、写字楼设置快递柜,用于存放用户暂时不方便接收的快件,初衷是值得赞赏的。但由于其盈利模式单一,对用户“敲竹杠”的现象也就应运而生。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前,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的,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然而有些乱象“山河依旧”。比如,虽然“取件当时是可以点击跳过赞赏进行免费取件的”,但是“跳过赞赏”提示模糊不清,看似不经意的“画面变化”非常“低调含蓄”,其实已经把“诱导打赏”“诱导消费”的画皮揭穿,为此支付费用的用户大有人在。

  解决这些问题,快递企业必须恪守用户至上的理念,通过送件上门、及时提醒用户取件,或送积分鼓励用户及时取件等措施,这才是正途。通过“诱导打赏”“诱导消费”等手段给用户“下套”,不仅降低了用户的消费体验,也有损企业声誉,唯有以用户为中心,以完善服务为宗旨,方能行稳致远。(樊树林)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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