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评论员吕志雄
台湾艺人高以翔在录制综艺节目时意外猝死的消息刷屏。关于猝死的病理分析以及相关健康提醒也随即见于各媒体。然而,高以翔的猝死并非只是医学上的问题,还暴露了不合理劳动关系。
就在高以翔猝死之后,网上出现了疑似当事双方的劳动合同。合同明确规定:“节目竞演存在激烈竞争,可能会给乙方艺人造成生理心理负担,乙方艺人要充分认知,并自愿承担可能带来的一切后果。”似乎“自愿”二字就让高以翔方承担一切后果了,甲方似乎可以免责了。
只要“自愿”,是不是就可以免责了?从这些年曝出的很多新闻上看,似乎应该是这样。今年8月,贵州省独山某建材城让工作未达标的员工“自愿”接受惩罚,吃生泥鳅、喝鸡血;去年11月,贵州省遵义市一装修公司,让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自愿”接受处罚,从最开始的吃芥末、做下蹲,到后来发展成剃光头、吃虫子、喝尿;广西桂林一房产中介女员工在店门外大喊“没有完成任务,接受惩罚”,另一员工从她头顶浇下一桶冷水,其负责人说,是自愿的……种种“自愿”,还被冠以“自我激励”之名,以至于被罚员工也认为这样做“有仪式感”,据说让他们还学会了责任和担当呢。
然而,只要略具常识,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这样“自愿”接受的处罚对于员工的伤害,虽然不至于像高以翔那样付出生命的代价,但也对其心理生理造成了伤害。如果不是“自愿”,大家都会认为这样做是错的,但有了“自愿”二字,却给这种行为涂了脂抹了粉,让人一时难以辨别其对错是非了。
上个世纪,有心理学家对这样的所谓“自愿”进行过剖析,经过大量的心理实验得出结论,人的行为完全取决于同环境的相互联系,看似个体自愿选择,其实都有其社会原因。所谓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并不是真正有利于愿挨者的选择,而是社会力量驱使。奖赏、舆论、从众心理,促使个体做出不利于自身的选择。以高薪诱惑个体去做药物试验的“小白鼠”,看似自愿,实则并非真实内心驱使,而是外在力量给予个体的控制力使然。这种控制力,有多种形式,并非仅有金钱诱惑一种。因而,心理学家希望建立一个更具人文关怀的、适宜的文化和社会环境。
当然,这种观点忽视了人的意志、人的能动性,带有机械论倾向。但是,这对于当前的社会文化建设及社会心理的形成仍然具有借鉴意义。毕竟,个体的意志在人的社会性面前往往会失去作用,从众心理,舆论的压力,社会风俗习惯的影响,都让人往往做出违背自身意愿的事情,故而,在强调个体的主体性的同时,还要关注社会的劳动环境,讲奉献,要以保障个体健康为前提;要加班,也要视个人身体条件而定;要处罚,也不能损及个体身心健康;要竞赛,也不能让强度超出人体极限。要建立更具人文精神的企业文化,更具温情关怀的劳动关系,形成人性化而又富有活力的劳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