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屏”就是一种霸凌

2019年12月18日07:43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打开电脑网页或登录手机APP,一条又一条弹窗广告接踵而至,甚至很多广告页面是低俗内容,或含有恶意插件……如今,弹窗广告不仅影响上网效率,还存在木马植入、信息诈骗、强制消费等安全隐患,让人不胜其“扰”。(见12月17日《法制日报》)

  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弹窗广告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2万元就可弹窗100万次,量越大成本越低,而一些浏览器平台,还可以通过搜集、分析消费者上网浏览痕迹,制作精准客户“画像”进行推送。我国广告法第44条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但很多弹窗广告经营商,往往会钻法律的空子,弹窗广告越来越花样百出,有的页面上明明有“关闭”字样,点了却会弹到另一个界面,广告一环连一环,没完没了,像进入迷魂阵一样。

  显然,此类滥用信息技术的霸屏“弹窗广告”,是一种技术霸凌,需要监管部门介入,对运营商、软件、浏览器平台作出严格限制,增加打击力度,不可放任其“裸奔”,同时也需要企业自律、网民参与,形成共治格局。尤其要进一步完善网络广告管理办法,参照治理垃圾短信的措施来加强对弹窗广告的监管,对弹窗广告播出时间、间隔时间、播放内容加以明确,通过升级监管技术,强化识别和跟踪,以规范管理,还网络一片净土。 (吴学安)

编辑: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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