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不容“绕道游”

2019年12月30日07:56

来源:河南日报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职工马娟、刘昌华等7人,擅自改变在河南的出差行程,借机绕道到嵩山少林寺及陕西兵马俑、甘肃敦煌等地游玩,并违规报销费用4万余元。”日前,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了一起公职人员违规公款旅游问题,马娟、刘昌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全额追缴违规报销的费用,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从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公开通报的案件来看,类似的“绕道游”并非个例。南昌市湾里区人防办财务人员陈小玲去北京参加业务培训后,擅自改变行程,和同学到故宫等地游玩,延期2天返回,并报销了这两天的差旅补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贸学校原党委副书记、校长吾米尔·库尔曼巴依,在海口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招生策划与招生运作实践培训班后,前往三亚、广州、西宁等地旅游,公款报销旅游费用4842元。明知违规,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仍去做,心存侥幸,自以为“绕道游”可以绕开纪律约束,甚至还片面认为法不责众,是他们逾越“红线”的心理诱因。殊不知,只要踩踏了纪律“红线”,就必定会留下痕迹,东窗事发只是时间问题。

  心中有戒,则不越轨;心中无戒,则必逾矩。党员干部要以案为戒,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及时校正思想上、心理上、行为上的偏差,防微杜渐。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四风”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寸步不让,对顶风违纪者“当头棒喝”,对新动向新表现“露头就打”。(丁恒情)

编辑:郭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