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疫情之下“信息裸奔”

2020年04月17日07:40

来源:河南日报

  从餐馆到商超、银行甚至二手房中介,门口都摆一张小桌、放一摞登记表,顾客进门前都得详细写下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这成为各行业复工迎客的“标配”。但这些牵扯个人隐私的信息最终去了哪儿?有没有得到保护?记者走访发现,一些商超、餐馆门店个人信息登记表随意摆放、无人看管,暗藏泄露风险,让市民直呼担心。(见4月16日《北京日报》)

  疫情之下的“信息裸奔”,并非危言耸听。《齐鲁晚报》日前就报道说,有市民在胶州政务网反映称,微信朋友圈流传着一份几千人进出中心医院的人员名单,详细到个人电话、家庭住址甚至身份证号码,严重危害了个人信息安全,其中有人近期不断接到各种骚扰电话。

  收集个人信息是依法而行,也是防疫的必要,但是信息收集之后,也需要尽到信息保护的义务。中央网信办2月9日发布《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我国民法典和网络安全法等多部法律法规,都对个人信息收集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做出了规定,在银行、网络平台等行业信息“内鬼”频现背景下,不宜再制造“信息裸奔”的更大漏洞。胶州市中心医院大量患者信息外传,就为疫情期间的个人信息保护敲响了警钟。个人信息收集主体不明,权限不明,责任不明,“信息裸奔”就有被疫情催化的巨大风险。期望有关部门在相关法律基础上,细化执行细节,堵住漏洞,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范军)

编辑:史海山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