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涵翻车,“爱钱”也别贸然“进”

2020年07月06日07:41

来源:河南日报

  □丁新科

  互联网金融平台又“暴雷”了。

  日前,网友爆料称,汪涵代言过的“爱钱进”已无法正常兑付,大量投资者血本无归。该平台6月份已经被北京警方立案侦办,一时间,许多人纷纷跑到汪涵微博留言讨要说法。

  7月2日,汪涵团队发声明道歉,称曾于2016—2018年为该APP代言,之后得知“爱钱进”产品出现兑付迟缓现象,就多次联系平台,敦促他们解决问题。汪涵表示,他和律师团队将积极和大家一起跟进此事,与大家共同面对。

  市面上互联网金融平台繁多,却有着共同的特点:名字通俗易懂、承诺高回报、明星代言。比如“爱钱进”,顾名思义,喜欢赚钱就赶快进来。“宝宝”式命名泛滥,日进宝、懒人宝、整存宝、无忧宝……往往给人一种躺着赚钱的印象。收益率“高”,一般承诺8%以上,远高于各类银行理财产品平均年化收益率。最后,明星代言加持光环。于是乎,动辄几十亿上百亿元的平台就这么野蛮生长起来了。

  根据爱钱进官网披露,截至2020年5月31日,爱钱进借贷余额本金约227.6亿元,出借人数量约37.6万人,借贷余额笔数为186.76万笔,人均累计出借金额4.96万。汪涵是爱钱进最有影响的代言人,其代言的广告词是“有内涵,更靠谱”。靠谱不靠谱,究竟谁说了算,放在投资理财这事上,还真不好说。

  互联网金融平台对外塑造实力雄厚、收益率高的形象,是为了吸引源源不断的资金注入,以此维系巨大的利息支出,许多平台资金管理混乱,严重缺乏透明度,损害投资人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正因如此,国家连续多年整顿网贷平台,网贷之家发布的《2019年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12月底,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下降至343家,相比2018年底减少了732家。

  2019年,河南金融监管部门曾发布公告,一次性注销12家网贷机构,并特意指出2016年以来,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外省在豫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分支机构也均未在金融监管部门备案。

  明星代言,当然也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涉及虚假广告代言,以及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除需要承担连带赔偿民事责任外,还将承担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责任。当然,具体到汪涵代言事件,是否为虚假广告还需要有关部门调查定性。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老百姓想投资,首先要增强风险意识,对投资产品背景进行详细了解,不可轻信口头宣传、明星代言,更要增强法律意识,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注重维护个人权益。有关部门也要加强投资行业监管,及时清理害群之马,维护群众财产安全。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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