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痕迹”不能任人使用

2020年07月07日07:36

来源:河南日报

  □胡蔚

  “网络痕迹”又被称为“数字脚印”,是用户在互联网空间活动后留下的行为记录。现在互联网已经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在网上购物、娱乐、聊天、使用APP等过程中都会留下大量的行为记录,这里面不少属于个人身份、银行账户、社会关系、兴趣爱好等隐私信息,如果“网络痕迹”不受保护地任人检索,那么个人信息就存在巨大的泄露风险,很可能对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犯。

  相信不少网民都有这样的经历,在婚恋、借贷等平台浏览后,很快就会收到推销电话;在某个新闻APP浏览某方面的新闻后,就会在其他APP收到同类新闻的推送;在影视APP中经常观看某一类型影视剧,APP的首页就会经常推送这类作品。这些现象就是“网络痕迹”被人使用的表现。

  “网络痕迹”潜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很多“网络痕迹”会被收集进行商业利用,互联网企业会在收集个人信息后将其纳入人工智能算法,形成用户的偏好分析,进行精准的商业推送。为了更多地获取用户个人信息,一些APP把获取个人信息作为正常使用的前置条件,用户不授权同意就不能使用,变相设置“霸王条款”,更有甚者还存在个人信息私下买卖、攻击服务器盗取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给个人信息安全造成不小的安全隐患。

  企业应当对个人的“网络痕迹”安全负有主要责任。虽然为了确保APP功能使用,需要获取一定的个人信息,但这类信息的获取不能无限扩大,应当遵循“最小化适用”原则,个人信息只要能够保证功能正常运行即可。与此同时,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要建立更加严格的机制、采取更加科学的技术,对个人信息的调取和使用应当经过本人授权,并且要确保绝对的安全,从根本上杜绝信息被非法窃取、交易等风险。

  保护个人“网络痕迹”需要加快立法进程,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高举法律利剑为信息安全护航。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已被纳入国家立法工作计划,正在加快立法进程,随着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个人信息安全将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为广大网民营造更加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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