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并非百无禁忌的秀场

2020年07月27日07:46

来源:河南日报

  □杨朝清

  近日,一场“直播跳江”的闹剧吸引了人们的眼球:一男子在上海外滩观景平台搭起设备开启直播后,不顾民警和围观人群的劝阻,纵身跃入黄浦江中。为防不测,消防队员、“120”急救车都赶到了现场,连巡逻艇也应急在侧。

  在眼球经济火热的当下,网络直播成为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也成了争夺公众注意力的赛场。为了博取眼球,收割流量和粉丝,这位只有几千粉丝的“网红”剑走偏锋——去做了别人没有想到、想到了却没有做到的事情,真可谓“要红不要命”。

  直播跳江不仅是对风险防范的漠视,更是对社会规范的挑战与破坏。这位网络主播非但没有对规则尊重、敬畏,反而故意将违反公序良俗的言语和举动做得很张扬,以引人注意和炒作。搞类似直播的这些人之所以敢铤而走险去拍短视频、搞直播,说到底还在于收益远高于成本。滑稽、荒诞的行为不仅能够收到不菲的打赏,还能够得到一些人的点赞与推崇和饶有兴致的围观与转发。网友畸形的求奇心理与需求,让他们找到了利益变现的机会。

  和任性探险的驴友遇险时一样,直播跳江的网络主播陷入危险时,公共急救资源及时提供了有效的救援。但这种救援应是有偿的。让直播跳江的主播在恣意放纵自己欲望之前,能知晓和预判自己的行为有潜在的安全风险,而不是一意孤行。

  笔者以为,对掉入江中的网络主播进行救援,是他作为公民所享受的权利。只不过,对任性而为的直播跳江也必须进行规训和惩罚,这是他应该付出的代价。如果直播跳江付出的成本太低,就可能形成一种破窗效应,引发一些人模仿,加剧对公共资源的占用。在行政拘留的基础上再让他承担一定的救援费用,才能让投机者真正的肉疼。

  网络直播平台不是恣意妄为的秀场,开放、共享的网络直播,也应该有所禁忌。背离公序良俗的网络直播,不仅要加以限制与约束,也需要有更多网友来“拉黑”。当恶趣味和不良偏好没有了市场,网络主播自然会减少冒险的炒作,回归内容为王的本位。

编辑:郭同欢

我来说两句 0条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