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络“软暴力”必须“硬打击”

2020年08月03日07:35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2015年4月以来,赵某先后成立并控制多家公司,雇用300余名业务员为第三方网贷公司等机构催收欠款。催收员长期使用群呼、群发短信、“呼死你”软件、“P图”、揭发隐私等“软暴力”手段催收,滋扰欠款人及其紧急联系人、通讯录联系人。众多被骚扰人因此产生恐惧心理,导致家庭矛盾,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影响。2020年7月29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主犯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该案是北京市首例网络“软暴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见8月2日《光明日报》)

  对网络“软暴力”,应该以零容忍的态度予以硬核打击。一要灵活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特别是广大网民举报并参与打击网络“软暴力”的积极性与自觉性;二要及时出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平台生产者和主管部门对网络信息应负的监管责任和把关义务,规定网络信息内容及发布不可触碰的底线与红线,把网络“软暴力”这只“看不见的拳头”置于法律的监管之下;三要把打击网络“软暴力”与扫黑除恶斗争有机结合,让扫黑除恶斗争向“线上”延伸,重点打击网络恐吓、诽谤、造谣以及恶意编造传播虚假新闻、侵犯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让网络“软暴力”的实施者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袁文良)

编辑:张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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