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少林”留在少林,有什么不妥呢?

2020年09月21日08:45

来源:大河报

  □评论员赵志疆

  近日,因销售含有“少林功夫”元素的服装,服饰品牌森马被嵩山少林寺怒斥侵权。紧接着,森马在多个电商平台下架了涉事的服装。因为此次事件,媒体调查发现,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嵩山少林寺广泛注册商标,截至2020年9月13日,23年间一共申请注册666个商标,八九成都带有“少林”字样。

  对于注册大量商标,少林寺的解释是:“少林寺的名称曾被人滥用,推出所谓‘少林秘方’等,注册商标是为了保护少林品牌。”仅从森马快速下架涉嫌侵权的产品这一个细节,就足以看出,少林寺的品牌保护行动不仅是扎实的,而且是有效的。虽然666个商标只是一种数字上的巧合,少林寺的操作还是禁不住让人赞叹一句“666”。

  提起少林寺,人们很容易想起那部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的经典电影,以及其中慷慨激昂雄浑有力的主题曲——少林,少林,有多少英雄豪杰都来把你敬仰。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随着少林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惦记少林寺的不只是各路英雄豪杰,还有各类唯利是图。曾几何时,打着“少林”旗号坑蒙拐骗的现象层出不穷,以“少林”为名的商标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凡此种种,不由得令人喟叹:少林,少林,有多少魑魅魍魉都来找你揩油。

  对于广泛注册商标,释永信曾直言不讳地表示:“社会上有这样的需求,有需求我们不做的话,就会有假冒,与其让他们去假冒,去歪曲的话,还不如我们直接做了,这也是被逼出来的。”佛门清净地成了“商标集散地”,看起来似乎有些突兀,但却不失为以商业化行为反对被商业化的有效举措。

  有网友认为,“少林”是全中国的文化遗产,相关商标应属于全社会。这话混淆了一个基本概念:法律意义上的商标,强调的就是专用权,怎么可能“属于全社会”?退一步说,如果一个商标真的“属于全社会”,那无疑意味着没有持有人,人人可用的背后,不免鱼龙混杂令人艰于判断。这样的局面,正是少林寺所极力想要避免的。虽然身处方外之地,少林寺并未“两耳不闻窗外事”,不仅勇于伸张权益,而且善于利用规则,将“少林”商标留在少林,又有什么不妥呢?实际上,网友所担心的不是商标归属,而是少林寺作为一种文化符号,是否会因此沾染上世俗的气息。就此而言,显然是有些多虑了。从某种意义上看,少林寺的品牌保护行动并不是在“抢注商标”,而是在“抢救商标”,因为那些极具商业价值的商标大多仍静静地躺在少林寺的商标名册中,并没有出现在看不见硝烟的商战中。多一些抢救式注册,就能够少一些掠夺式争抢,如此止息纷争,其实正是利益众生的不二法门。

  要说遗憾,当然也是有的。少林寺之所以经年累月不厌其烦地注册商标,毫无疑问是想通过多类甚至全类保护注册,来构筑属于自己的品牌“防火墙”,这实际上也是许多知名品牌的常用做法。对于少林寺这样专有名称的注册,如果商标法能明确排他性规定,确定注册商标的多类别专用权,品牌保护也许就不至于如此大动干戈且又困难重重。这也是少林寺品牌保护行动给人留下的一种启迪和反思。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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