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滞后也是失信

2020年10月27日07:39

来源:河南日报

  谈好的生意,莫名其妙“黄”了;参加项目投标,没竞标就被“刷”了;向银行贷款,被无情拒绝……近年来,一些曾经的失信企业虽已进行了整改,却没有及时进行信用修复,仍戴着失信“帽子”,企业后续经营行为处处受限。(见10月26日网易新闻)

  不守规则、无视信誉、随意违规被纳入征信体系,导致一些企业经营行为受限,这是对不诚信企业的惩戒,无可厚非。但如果企业按规定进行了纠错,那么征信体系也应及时进行信誉修复。然而,现实并非如此。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失信企业虽进行了整改,也经过了规定的公示期,但仍戴着失信的“帽子”,这对企业信用管理系统本身而言,也是一种失信。

  之所以会出现信用修复滞后的现象,除了企业自身的原因外,还与征信部门之间流程不同、信息共享不足、公示系统不一致等有密切关系。信用无法及时修复,对企业来说无疑是种伤害,既影响到了他们的经营,也抬高了信用修复成本,脱离了国家建立企业征信体系的良善初衷。因此,应及时纠正信用修复滞后这个弊端,保证纠错企业的合法权益。知道“病根”在哪里,就要精准治疗。政府职能部门应打通征信部门的信息壁垒,尽快解决信用修复条线多、公示系统不统一等障碍,进而提高征信一体化水平。(黄齐超)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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