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评论员 夏远望
又一波降价药品“正在路上”。11月20日起,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将在我省全面落地执行。此次“降价药”共有55种药品,包含多种常用药品,涉及糖尿病、高血压、抗肿瘤药物等,药品平均降价53%,最高降幅达到95%,又一次为河南患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
药品是人民群众防病治病的重要武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目的就是为了让老百姓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仅以开封市为例,第一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25个品种,该市总采购金额约为6827万元,落实中选价格后,总采购金额仅为1078万元,节约药品费用5749万元;第二批32个品种总采购金额约为1673万元,落实中选价格后,总采购金额仅为295万元。
中选药品降价幅度这么大,质量有保证吗?“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能最大限度挤干药品价格水分。与不带量集中采购相比,带量可以给药品企业明确的销售承诺和预期,方便企业安排生产和销售,控制成本,从而给出更优惠价格;集中带量采购,以通过一致性评价作为质量的托底要求,仿制药通过了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则表明与原研药品在质量和疗效上没有差别,可以替代使用。
“国家队”集中“砍价”,更能减少药品购销中的灰色空间。传统药品集中采购在招投标阶段缺乏明确用量要求,中标并不意味着有销量,医院仍然具有自主选择权。企业可能要“二次公关”、医院可以“二次议价”,加之“中间商赚差价”,严重的会使中标结果形同虚设。实施带量采购则意味着通过招投标可以直接签署购销合同,实现招采合一,消除“二次议价”空间。
近日,广西一医院院长归案认罚。经依法审查查明,200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唐某某利用其担任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和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院长的便利,在医疗设备、药品采购及结算过程中,为多名供应商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现金人民币共计1883万元。
极端个案暴露出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中存在的暗箱操作现象。药品和器械领域因其采购行为的长期性、稳定性和隐蔽性,容易形成固定的腐败链条,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域。通过招采合一,推动药品改革,可以有效打击药品企业的不规范恶性竞争,加速瓦解药品“带金销售”模式,倒逼医院加强对集采药品使用的考核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净化医务人员行医环境,提高群众用药安全。
“医改”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近年来,我国药品集中采购的制度环境发生了积极变化,一是部分仿制药达到和原研药质量疗效一致水平,为公平竞争提供了质量基础;二是药品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和医保基金支付等管理体制正在理顺;三是以抗癌药减税为契机实施降价“组合拳”,形成了降低药价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为药品供应保障托底,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进展,与此同时,对医疗行业的综合监管力度也越来越大,而这,正是人民至上的深刻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