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人和行人全责”案例警示深

2020年11月19日07:26

来源:河南日报

  □本报评论员刘婵

  近日,上海警方公布“上海6则骑车人和行人全责的亡人事故”案例,触目惊心。有人骑车违法驶上公路桥,车辆失控倒地与正常行驶的货车发生碰撞;有人骑车违法驶入机动车道,与同向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相撞;还有人步行急穿机动车道时摔倒,遭行进至此的小轿车碾压……他们无一例外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怪不得任何人,只能怪自己抱有侥幸心理,不遵守交通规则!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几起案例中的当事人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年龄最大的83岁,这无疑给老年群体出行安全敲响了警钟。我们常说,时代发展已然成了快车道,而那些学习能力和文化水平不高的老人,却成了一座“孤岛”。这主要是指,移动网络普及开来,常遇到老年人不会网络购票、不会使用健康码等场景,“快节奏”中的“慢需求”需被重视。其实,“孤岛”的含义不仅在技术层面,一些老年人应当反思,自身思想认识、安全意识是不是过于禁锢和落后,人为让自己成了“孤岛”?老年人身体机能减退是自然规律,更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盲目自信。

  当然,年轻人也不能置身事外,每个人都应当是交通安全的自觉践行者。扪心自问,你有没有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或者回微信处理工作的经历?你会不会站在路口看两边没车,即使是红灯也自顾自过马路?你是不是每次骑上电动自行车时,都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知道了”始终无法和“做到了”画等号,很多时候,并非人们不懂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种常识和道理,而是缺乏严格遵守的自觉性。

  骑车人和行人虽然身亡,但依然被判定负全责,拿不到任何赔偿,这样的结果让家人何其痛心?如果说现有“规则之约束”“理念之灌输”还不足以让你紧绷“安全弦”,那么面对“生命之拷问”,心头会不会猛然间多了一份责任?无论是老年人还是年轻人,不要以为自己是行人或非机动车骑行者,属于“弱势群体”,就置法律的权威于不顾,仗着自己有“豁免权”,产生违法心理,任性地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要知道,一旦与机动车相撞,行人和非机动车骑行者的受伤、致死率更高。

  无论是对车辆还是行人来说,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才是马路上的准绳,相互礼让、共同合规才是安全绳。机动车体型庞大,与行人相比属于较为强势的通行方,更需注意不要挤压行人的出行空间,比如在斑马线前减速慢行、停车礼让。但文明出行、道路安全,同样离不开行人的配合,绝不能“谁弱谁有理”。如果守法合规的人,反而要因为不合理的“强弱之分”而担责,那才是真正的笑话。说到底,交通秩序是由法律来规范的,遵守法律才能平安出行,不守法律就要承担后果。

  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这个城市斑马线上的秩序成正比。上海警方这6则案例的责任认定,作出了很好的示范,遵守规则对路权归属的界定,涵养权责明晰的马路文明。河南党政代表团正在长三角一带考察学习,学什么?学以法律为准绳实现“路畅车通、人车和谐”,学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学无处不在的规则意识和守则能力,亦是重要一课。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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