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个人信息戴上“安全阀”

2021年01月15日07:41

来源:河南日报

  □申国华

  眼下,毕业生求职工作陆续展开。不少毕业生在招聘网站上投递求职简历后个人信息遭泄露,频频接到骚扰电话。据媒体调查,简历贩卖已形成产业链,不法中介通过招聘网站的管理漏洞获取求职者信息,并以每条2元至8元的价格出售。主要的简历买家是刷单、微商、博彩、无证网贷等灰色和黑色行业。

  个人信息关乎个人隐私、合法权益乃至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如果个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一旦泄露,甚至成为一定范围内公开的“秘密”,如同在大街上裸奔,可能给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山东徐玉玉被电信诈骗致死案等客观事实一次又一次向全社会敲响了警钟,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刻不容缓。

  最近几年,有关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正在逐步完善。《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刑法》《网络安全法》等对保护个人信息提出要求,并对非法出售个人信息作出处罚性规定。《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在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联网使用单位,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网络安全法既没收违法所得,又处以高额罚款。《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作出了严格规定。无疑,这些规定对于依法打击窃取、非法出售个人信息等将起到巨大的震慑作用,犹如给社会大众吃了颗“定心丸”,也给个人信息上了一道道“安全阀”。

  但戴上“安全阀”还不是目的,发挥这些“安全阀”的震慑作用仍有许多工作要做。毕竟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提高执行力,如果缺乏铁一般的执行力,法律法规也会成为“稻草人”“橡皮泥”。而个人信息保护涉及房产、银行、宾馆等多个部门、多种行业,既有赖于相关部门严格执行部门规章制度,使其“不能”,也要搞好日常宣传教育,使其“不敢”甚至“不想”。同时,还需要公安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单位依法对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严格依法惩处。如此一来,信息“安全阀”才会发挥真正作用。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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